史彌遠(),字同叔,中國南宋中期丞相、权臣、奸臣。孝宗時代宰相史浩之子。兩浙東路鄞县人(今浙江寧波)。進封會稽郡王(從一品),逝世後特贈中书令,追封衛王,諡「忠獻」。
生平
淳熙六年(1179年),以蔭官補承事郎,八年(1181年),轉宣義郎。淳熙十四年(1187年),中進士嘉定十七年(1224年)寧宗病危,於是假傳聖旨立沂王趙貴誠為皇子,寧宗駕崩後,他聯同楊皇后義兄楊次山子楊谷及楊石,成功勸服楊皇后,矯詔擁立皇子趙貴誠繼位,是為宋理宗,並貶趙竑為濟王,藩封霅川(今浙江湖州)。寶慶元年(1225年)正月,霅川之變發生,又藉口謀反罪,賜死趙竑,史彌遠對外謊稱病故。彌遠因立宋理宗之功,更加掌握大權,至到1233年去世之前,史彌遠一直掌握南宋實權,前後掌政約25年,是宋朝掌政最久的宰輔。
宋朝以左相為尊,史彌遠卻刻意屈於右相,目的是使無人敢挑戰其權威,更藉此造成長期「獨相」執政的局面。
史彌遠死後,理宗得以親政,但其姪史嵩之仍居高位掌權一時。史浩、史彌遠、史嵩之祖孫三代皆拜相,尤其史弥远的政治地位过于突出,使宋理宗的光芒被湮没,有“渊默十年无为”之说。
家族
*高祖母:葉氏
*曾祖父:史詔
*祖父:史師仲
*祖母:洪氏
*父:史浩
*母:周氏
*兄:史彌大、史彌正
*弟:史彌堅
*妻:潘友松(潘畤與李孟琰之女)
*妾:黎妙沖
*子:史宅之、史宇之
*女:史氏,嫁趙汝楳
*族侄:史嵩之
*甥:夏周篆
评价
史彌遠竄改寧宗的遺詔,立宋理宗繼位,並假借霅川之變迫死濟王趙竑,干擾皇統的繼立,相較於南宋其他的權臣更為過份,例如秦檜即使察覺到身為皇子的宋孝宗經常與自己作對,但並未改變宋孝宗的皇儲身份。
史彌遠在位時权势滔天,涉及中饱私囊、镇压异己、废杀皇储等,使得南宋政事腐败而步入下坡期,评其为奸臣也不为过,但由於史彌遠不太反對理學,因此《宋史》未將史彌遠列入《奸臣傳》。《宋史·史彌遠傳》只形容彌遠“迨寧宗崩,廢濟王,非寧宗意。立理宗,又獨相九年,擅權用事,專任儉壬。理宗德其立己之功,不思社稷大計,雖台諫言其奸惡,弗恤也。”傳中評論又指出“史彌遠廢親立疏,諱聞直言.....彌遠之罪既著,故當時不樂嵩之之繼也,因喪起復,群起攻之,然固將才也。”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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