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總督府交通局遞信部是台灣日治時代台灣總督府轄下之機關,設立於1924年,其經辦業務範圍龐大,除鐵道部之外的交通事業皆屬遞信部負責,包含全台之電信、郵政、儲金、匯兌、簡易保險、郵便年金、航空等監督和規劃業務。
二戰後,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交通處接管總督府所屬的交通事業。於國民政府遷台後,遞信部廳舍在1956年至2006年11月間為中華民國交通部本部所在,並於1998年被公告為中華民國古蹟。交通部於2006年11月10日遷出後移交國史館使用至今。2010年4月29日,國史館本部(即國史館臺北館區)自臺北縣新店市遷入。
沿革
1895年5月21日,臺灣總督府設有民政局遞信部,通信課及鐵道課。同年8月6日,遞信部廢止改為內務部遞信課,郵政改由臺灣總督府陸軍局郵便部負責,掌管各地的野戰郵便局。1896年4月,因總督府實施民政,改為民政局通信部,並接管野戰郵便事務,改為郵便電信局。1897年11月,通信部廢止,改設民政局通信課。1898年6月,民政局改名為民政部。
1899年11月,通信課的鐵道掛獨立為鐵道部。1901年11月,改為民政部通信局。在1901年4月,台灣總督府海事局成立,掌管原由總督府直屬的各地的燈塔和測候所。1902年11月,海事局廢止,改為通信局海事課,仍掌測候所和燈塔的業務。1919年6月,通信局改制為民政部遞信局;同年8月,民政府廢止,改為臺灣總督府遞信局。
1924年12月,遞信局和鐵道部合併為臺灣總督府交通局,局內分為總務課、道路港灣課、鐵道部、遞信部,遞信部內分為庶務課、監理課、為替貯金課、工務課、海事課,管理各地郵便局、無線電信局、燈塔,測候所改由內務部管理。
郵政及通信
- 郵便局:1907年5月,郵便電信局改制為「郵便局」,亦分為三等制度。1941年2月,郵便局的等級廢止,原一、二等郵便局改為「普通郵便局」,三等郵便局改為「特定郵便局」。
- 貯金管理所:負責郵政匯兌、儲蓄及保險業務。於終戰前設有台北、台南貯金管理所兩處。
此建築由臺灣總督府土木局營繕課森山松之助設計,外觀呈西洋古典樣式,結構為鐵骨鋼筋混凝土混合磚造,外觀敷設陶製面磚。一樓為仿石之牆面,北側正面中央設大圓拱門入口,正面二、三樓外觀12根柱子為希臘複合柱式,東側4根柱子為愛奧尼亞柱式。當時的一樓主要作為倉庫使用,二、三樓為辦公空間,且每層樓都設有兩處消防管間道,直接連結自來水系統,也是日治時期少數配備有升降設備的建築,可乘載人及貨物。由於遞信部亦包含金融匯兌之業務,於處理存款和保存貴重文件的房間都安裝了鐵門、鐵捲門和鐵製骨架的玻璃拉門。
其他
1935年,臺灣總督府交通局遞信部高等官舍於台北市幸町149番地建立,即今李國鼎故居。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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