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視廳(,)是日本東京都的警察機關,由東京都廳下設的東京都公安委員會管轄。至2015年度,警視廳設有102個警察署,警官總數43,422人。
概要
警視廳是日本各都道府縣中,唯一使用此名稱的地方警察機關(依據日本《警察法》第47條第1款),其他均以「警察本部」命名,因而常以「警視廳」一詞代稱東京都警察。而有別於其他的地方警察機關,警視廳與北海道警察不屬警察廳下設的監管,而是由警察廳直接監管。警視廳本部位於霞關,由於附近的舊地名為「外櫻田門」,因而被通稱為「櫻田門」
。警視廳在東京都內的各警察署被稱為「支店」、警視廳本廳則稱為「本店」。警視廳的首長為警視總監。
由於東京為日本首都,聚集大多數的國家重要機關,使得警視廳有別於地方警察本部所擔當的特殊任務:
- 天皇、皇族在皇居之外的警衛(與直屬警察廳的皇宮警察本部共同執行,皇居等皇室用地及建物範圍內之警衛由皇宮警察本部負責)。
- 國會、行政機關、駐日大使館、首相官邸等重要設施之警備(國會議事堂等國會建物內則基於三權分立、國會自律原則,由國會的職員負責警衛)。
- 內閣總理大臣等要人(包含國務大臣、主要政黨領袖、執政黨幹部)之警護。
此外,與其他道府縣警察相比,警視廳轄區內警官與居民的比例達日本全國平均值的兩倍。
歷史
*1874年(明治7年)1月15日:東京警視廳創立。
*1931年(昭和6年):警視廳廳舍竣工。
*1948年(昭和23年)5月25日:警視廳預備隊創立。
*1954年(昭和29年)7月1日:之制定與統合(現在之體制)。
*1957年(昭和32年)4月1日:預備隊改名機動隊。
*1980年(昭和55年)6月17日:警視廳本部廳舍竣工。
*1994年(平成6年)4月1日:新式警察制服開始使用。
*2000年(平成12年)4月:警視廳成立核生化搜查隊。
*2002年(平成14年):全國警務人員更換新型警察手冊,其參考美國FBI的設計。
*2007年(平成19年):巡邏警車車身上加注「POLICE」英文字樣,以便於外籍人士識別。隨後,地域課、交通機動隊和新購的警車亦會加注。
規模
警視廳管轄範圍為東京都全境,所屬職員之人数跟預算額都是日本警察組織中規模最大的。
:所屬警察官:
*警察官 43,422人(2015年4月1日)
*事務及技術人員 2,907人(同上)
組織
警視廳本廳內、在警視總監、警視廳副總監(1人)之監理下、設有9個部門及分課。
總務部
*企劃課-東京都公安委員會室、警視總監秘書室、犯罪被害者支援室、廳舍管理室
*文書課-情報公開中心
*情報管理課
*廣報課-廣報中心、警察音樂隊
*會計課-會計監查室、遺失物中心
*用度課
*裝備課-裝備開發運用中心、通信管理運用中心
*施設課
*留置管理課
*健康管理本部
警務部
*人事第一課
*人事第二課-採用中心
*訟務課
*給與課
*厚生課-職員相談室
*教養課-柔道指導室、劍道指導室、逮捕術指導室、射擊指導室、翻譯中心
交通部
*交通總務課-交通安全指導所
*都市交通對策課
*交通執行課-白摩托訓練所・交通管制中心
*交通搜查課-交通反則通告所
*交通規制課
*交通管制課
*運轉免許本部
*運轉免許試驗場(府中、鮫洲、江東)
*交通機動隊(10隊)
**騎馬隊(第三方面交通機動隊所屬)
*高速公路交通警察隊
警備部
*警備第一課
**特殊急襲部隊(S.A.T.)
**第1機動隊 1st Mobile Unit(千代田區)
***儀仗隊
***爆發物處理班
***銃器對策部隊
**第2機動隊 2nd Mobile Unit(墨田區)
***水難救助隊
***爆發物處理班
**第3機動隊 3rd Mobile Unit(目黑區)
***銃器對策部隊
***爆發物處理班
**第4機動隊 4th Mobile Unit(立川市)
***治安警備部隊
**第5機動隊 5th Mobile Unit(新宿區市谷本村)
**第6機動隊 6th Mobile Unit(品川區)
***銃器對策部隊
***爆發物處理班
**第7機動隊 7th Mobile Unit(調布市)
***山岳搜救隊 Mountain Ranger Units:負責處理山區搜救和高角度建築物拯救工作
***水難救助隊 Water Rescue Unit
**第8機動隊 8th Mobile Unit(新宿區)
**第9機動隊 9th Mobile Unit(江東區)
***水難救助隊 Water Rescue Unit
***銃器對策部隊
**特科車輛隊(Special Vehicle Units)
***爆發物處理班
*警備第二課
**警察犬部隊
*災害對策課
**機動救助隊 Mobile Rescue Units
**災害對策部隊 Disaster Response Units
**災害重機部隊
*警衛課(皇族之警護,皇居、東宮御所周圍之警備 ※皇居・東宮御所內之警備與皇族之警護由皇宮警察本部擔當)
**管理系:負責課內庶務工作
**第1系:天皇和皇后的保護
**第2系:皇太子的保護
**第3系:其他皇族成員的保護
*(Security Police,通稱SP)
**管理系:負責課內庶務工作
**總理大臣官邸警備隊
**第1系:專責保護首相
**第2系:專責保護日本內閣各省廳大臣和參、眾兩議院議長
**第3系:專責保護外國政要人物、各國駐日大使等
**第4系:專責保護東京都知事、前首相,以及其他特別保護行動的機動警備隊
地域部
*地域總務課
**庶務系
**地域企劃系
**地域對策系
**地域活動系
**機動警衛系
**遊擊特別警衛隊
*地域指導課
**實務指導第1系-第2系
**搜查指導第1系-第2系
**交通指導系
**指令計劃第1系-第2系
**指令第1系-第6系
**通信指令本部-本部通信指令中心・多摩通信指令中心
**警視廳航空隊
**鐵道警察隊 Railway Police Force
**自動車警衛隊Mobile Patrol Force(共4中隊)
公安部
:
*公安總務課
*公安第一課(政治極左派調查)
*公安第二課(極左派・勞工激進活動調查)
*公安第三課(政治極右派調查)
*公安第四課(資料收集・統计)
*外事第一課(外交官、歐美裔外籍人士調查)
*外事第二課(亞裔外籍人士調查)
*外事第三課(朝鲜半岛)
*外事第四課(國際恐怖活動調查)
*公安機動捜査隊
**NBC恐怖活動捜査隊
刑事部
*刑事總務課
**庶務 - 庶務係(刑事部和刑事總務課內的庶務)
**刑事規劃 - 刑事企画第1、第2係(刑事部的一般調整)、刑事部特別捜查係(刑事部長特別命令的事件搜查)
**刑事指導 - 刑事指導係(刑警的實習指導)、法令指導第1、第2係(法律和法規的研究、指導)、刑事統計係(刑事統計)
**刑事教養 - 刑事教養第1 - 3係(刑警的實習教育和培訓)
*搜查一課(1st Division):專責偵查嚴重案件,包括殺人、搶劫、強姦、綁架或縱火等罪行。搜查一課課長依照慣例,由刑案經驗豐富的 NONCAREER 警官出任,同時在任內晉升為警視正。被戲稱為 NONCAREER 最高地位。隊員均配有寫著紅色底,金色字和邊框「S1S mpd」的圓形徽章。
**第一強行犯搜查 - 強行犯搜查第1係(課內庶務)、強行犯搜查第2係(設置搜查本部、聯絡協調)、科學搜查係(科學搜查)
**第二強行犯搜查 - 殺人犯搜查第1 - 3係(殺人、傷人事件的搜查)
**第三強行犯搜查 - 殺人犯搜查第4、5係(殺人、傷人事件的搜查)
**第四強行犯搜查 - 殺人犯搜查第6、7係(殺人、傷人事件的搜查)
**第五強行犯搜查 - 殺人犯搜查第8、9係(殺人、傷人事件的搜查)
**第六強行犯搜查 - 強盗犯搜查第1係(搶劫、搶劫相關手法的資料的搜查)、強盗犯搜查第2 - 6係(連續搶劫、襲擊、傷害事件的搜查)、性犯罪搜查第1係(性犯罪的搜查、性犯罪相關的犯罪情報收集和分析)、性犯罪搜查第2係(強姦及猥褻事件的搜查)
**第七強行犯搜查:火災犯罪搜查第1、2係。專責偵辦縱火、失火案件。
**特殊犯搜查第一隊(第1 - 3係)與第二隊(第4係)。
***第1係:誘拐、人質劫持、航空器劫持事件。
***第2係:電話或信件恐嚇、脅迫相關事件。
***第3係:航空器、列車等刑事相關事故、爆破事件、爆炸事故、勞動災害等等業務上過失致死傷事件偵查
***第4係:特殊犯罪相關重要特異事件
**特命搜查對策室:設特命搜查第1 - 4係。處理懸案、未解決事件之持續偵辦;強行犯罪案件(殺人、恐嚇、強盜、綁架)之特別命令搜查。
*搜查二課(2nd Division):專責偵查智慧型罪案,例如詐騙、背信、非法侵佔等商業罪行,以及公職人員的濫用職權和選舉舞弊案件。二課課長職位亦為警視正。
**第1 - 6係(賄賂和收賄等重要智慧型犯罪的搜查、違犯官製談合防止法事件的搜查)
**知能犯搜查第1、2係(課內庶務、智慧型犯罪搜查管理、資料整理、智慧型犯罪情報相關搜查)
**選舉係(選舉舞弊事件的搜查、違犯政治資金規正法的搜查)、情報係(重要智慧型罪犯情報的收集和分析)
**企業犯搜查第1、2係(企業犯罪的搜查)、企業犯搜查第3 - 6係(金融機關相關的企業犯罪的搜查)
**特別搜查第1係(指控事件的調整和搜查)、特別搜查第2係(欺詐、瀆職、貪汙相關犯罪的搜查)、特別捜査第3係(貨幣和公債偽造)、特別捜査第4係(強佔不動產、破壞土地邊界)、特別搜查第5係(名譽和信用損毀)、特別搜查第6 - 15係(特別命令事項、特別刑法事件的搜查、其他一般智慧型犯罪的搜查)
**聽訴室 聽訴第1係(受理指控和告發)、聽訴第2係(指控、智慧型犯罪搜查查的指揮和教育)
**財務解析中心 財務搜查第1 - 3係(財務分析的搜查)
*搜查三課(3rd Division):專責偵查盜竊案件。舉凡小偷、扒竊、買賣贓物、搶劫、順手牽羊、變造存摺金融卡等等。
**第1係(課內庶務)、第2係(課屬犯罪資料建檔)、第3係(汽機車竊盜、儲值金或存摺竊盜事件搜查)
**第4 - 6係(竊盜搜查)、第7係(扒手、組織竊盜事件搜査)
*搜查共助課:追查指名手配犯(通緝犯),協助其他都府縣警等
**手配係(課內庶務、通緝的聯絡協調)、搜查共助係(其他縣警的聯絡)、広域捜査共助係(廣域重要事件安排)
*鑑識課:案件現場物證相關物品收集、保管;指紋、腳掌紋、腳印之收集與鑑定。以外的鑑識工作由東京警視廳刑事部(簡稱「科搜研」)進行。如果科搜研無法進行鑑定時,則由日本內閣府國家公安委員會警察廳所屬的科學警察研究所(簡稱「科警研」)進行。
*
*(3隊)
*犯罪搜查支援室
*搜查支援分析中心(Sousa Sien Bunseki Center)
生活安全部
*生活安全總務課-生活安全相談中心・ストーカー對策室 (處理跟蹤騷擾相關事件)
*生活經濟課(經濟犯罪擔當)-金融犯罪對策室
*生活環境課(銃砲刀劍類所持等取締法關係・危險物質擔當)
*保安課(風俗・非法就職・賭博擔當)
*少年育成課-少年中心(8所)
*少年事件課
*生活安全特別搜查隊
*高科技犯罪對策總合中心
組織犯罪對策部
為日本東京都警視廳 2003年4月1日整合原屬刑事部、公安部、生活安全部以下之組織犯罪業務相關課室,重新設置之部門,專責偵辦暴力幫派組織,槍械或管制藥品的非法買賣或濫用情事,進出日本國境且涉嫌國際組織犯罪的外籍人士。2022年4月1日再整編。
*組織犯罪對策總務課-下轄毒品對策室
*犯罪收益對策課:原組織犯罪對策部總務課洗錢對策室改編。
*國際犯罪對策課:原組織犯罪對策部第一、二課合併。
**國際組織犯罪相關統整。原第一課業務,沿襲自原公安部外事特別捜査隊。下轄-非法居留對策室。
**國際犯罪事件、國際捜査互助。原第二課業務,沿襲自原刑事部國際捜査課。
*暴力團對策課:原組織犯罪對策部第三、四課合併。專責偵查涉及暴力團體和有組織犯罪的案件,管制幫派份子、股市流氓等等,沿襲舊刑事部搜查第四課,俗稱「マルボウ,剃頭課」。
**暴力團相關統整。原第三課業務,沿襲自原刑事部暴力團對策課。
**負責暴力團相關犯罪刑事案件。原第四課業務,沿襲自原刑事部捜査第四課。
*藥品銃器對策課:負責槍砲及藥物相關案件調查。原第五課改編。沿襲自原生活安全部銃器薬物對策課。
*組織犯罪特別搜查隊:負責初動支援。沿襲自原生活安全部國際組織犯罪特別捜査隊,原負責調查護照及信用卡偽造案件。
警視廳警察學校
:是負責警視廳警察職員教育訓練的機關,位於東京都府中市朝日町三丁目15番1號,近鄰警察廳。
汽車駕駛執照考場
*府中駕駛執照考場 - 府中市三丁目1番1號
:實施全部學科試驗及技能試驗。
*鮫洲駕駛執照考場 - 品川區東大井一丁目12番5號
:不實施大型、中型、大特・拖車一種及二種技能試驗。
*江東駕駛執照考場 - 江東區新砂1丁目7番24號
:不實施技能試驗。
方面本部
警視廳下設10個方面本部,介於本部與轄區警察署中間,負責各轄區警察署的合作與廣域對應。各階級,第一、四、八方面為警視長,其他為警視正。
- 第一方面本部 - 千代田區霞關二丁目1番1號
** 管轄區域:千代田區、中央區、港區、島嶼部與品川區、大田區、江東區的東京灣岸署管轄區域
** 識別章為LA
- 第二方面本部 - 品川區勝島一丁目3番12號
** 管轄區域:品川區、大田區(東京灣岸署管轄區域除外)
** 識別章為LB
- 第三方面本部 - 目黑區大橋二丁目21番6號
** 管轄區域:世田谷區、目黑區、澀谷區
** 識別章為LC
- 第四方面本部 - 新宿區市谷本村町6番1號
** 管轄區域:新宿區、中野區、杉並區
** 識別章為LE
- 第五方面本部 - 文京區春日一丁目5番12號
** 管轄區域:文京區、豐島區
** 識別章為LF
- 第六方面本部 - 台東區東淺草二丁目27番11號
** 管轄區域:台東區、荒川區、足立區
** 識別章為LH
- 第七方面本部 - 江東區新木場四丁目2番31號
** 管轄區域:江東區(東京灣岸署管轄區域除外)、墨田區、葛飾區、江戶川區
** 識別章為LJ
- 第八方面本部 - 立川市綠町3280番(警視廳多摩總合廳舍)
** 管轄區域:立川市、武藏野市、三鷹市、府中市、昭島市、調布市、小金井市
小平市、東村山市、國分寺市、國立市、西東京市、狛江市、東大和市、清瀨市、東久留米市、武藏村山市
** 識別章為LK
- 第九方面本部 - 八王子市大橫町14番20號
** 管轄區域:八王子市、町田市、日野市、多摩市、稻城市、青梅市、福生市、羽村市、秋留野市、西多摩郡
** 識別章為LL
- 第十方面本部 - 北區西丘三丁目4番7號
** 管轄區域:北區、板橋區、練馬區
** 識別章為LG
警察署
共102間警察署。各署長階級,大規模18署(麴町、、、、、、、、、、、、、、、、、)為警視正,其他各署為警視。
第一方面
- 警察署19所。警察車輛車牌號碼在千代田區、中央區、港區、島嶼部為「品川」,在江東區為「江東」。
- 粗體字為大規模處。
第二方面
- 警察署9所。警察車輛車牌號碼為「品川」。
- 粗體字為大規模處。
第三方面
- 警察署9所。警察車輛車牌號碼為「品川」。
- 粗體字為大規模處。
第四方面
- 警察署9所。警察車輛車牌號碼為「練馬」。
- 粗體字為大規模處。
第五方面
- 警察署7所。警察車輛車牌號碼為「練馬」。
- 粗體字為大規模處。
第六方面
- 警察署11所。警察車輛車牌號碼為「足立」。
- 粗體字為大規模處。
第七方面
- 警察署9所。警察車輛車牌號碼為「足立」。
- 粗體字為大規模處。
第八方面
- 警察署11所。警察車輛車牌號碼為「多摩」。
- 粗體字為大規模處。
第九方面
- 警察署9所。警察車輛車牌號碼,八王子市、日野市、地域為「八王子」,町田市、多摩市、稻城市為「多摩」。
- 粗體字為大規模處。
第十方面
- 警察署9所。警察車輛車牌號碼為「練馬」。
- 粗體字為大規模處。
警察署的變遷
- 第一方面
- 第二方面
- 第三方面
- 第四方面
- 第五方面
- 第六方面
- 第七方面
- 第八方面
- 第九方面
- 第十方面
體制
(2012年4月1日為止)
- 警察官 43,305人
- 一般職員 2,841人
- 專務的非常勤職員 3,095人
- 警車 1,287台
- 警用機車 960台
- 水上警備艇 23隻
- 直升機 14架
- 警犬 42隻
- 馬 16匹
- 警察署 102署
- 交番 826所
- 駐在所 258所
- 地域安全中心 84所
File:175Crownpolice.jpg|交通機動隊巡邏車(豐田皇冠)
File:Mazda RX-8 police car in Tokyo.jpg|高速道路交通警察隊巡邏車(馬自達RX-8)
File:Mercedes-Benz W221 S600 long security police.JPG|警護課(SP)的警護車(梅賽德斯-賓士S系列)
File:Honda VFR 800P Police Tx-re.jpg|交通機動隊警用機車(本田VFR)
File:MPD-Hayabusa.jpg|航空隊直升機「隼」
File:Kojimachi police station chiyoda tokyo.JPG|警視廳麴町警署
File:Fukurou-koban.jpg|池袋警署池袋站東口交番(俗稱「貓頭鷹交番」)
特殊裝備
- 機動隊廣域街宣車輛 55輛
- 機動隊爆發物處理班特科車輛
- 機動隊10噸積載型大型拖車 37輛
- 交通機動隊道路交通取締支援車輛 50輛
- 公安情報收集工作指揮車 數字未公開
- 公安監視照相機配備車輛 數字未公開
File:Fuso-oogatayusou.jpg|大型輸送車
File:MPD-tokugatakeibi.jpg|特型警備車
File:MPD-saigaikatudou.jpg|災害活動車
File:MPD-shizai.jpg|資材運搬車
歷代警視總監
图集
File:Keishicho0926.jpg|警视厅本部(右)
File:The Moat of The Imperial Palace.JPG|从皇居外苑遥望警视厅本部
相關條目
- 日本警察
- 警察廳
- 警察署
*
參考資料
外部連結
*
- (警視廳廣播課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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