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春镇,是下辖的一个行政建制镇。位于市境西南部,南与宁安县为邻,西北与海林市相连。镇政府驻地距市区22公里。
温春,是由1937年由附近的傅家沟、上胡什哈、中胡什哈、下胡什哈、关家屯、伊家屯合并而成一小镇,隶属宁安县管辖。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为宁安县第二区,1955年4月改为温春区。1956年5月,撤区划乡,设置温春乡。1958年10月,划归牡丹江市管辖。1960年8月,并入市区西安人民公社,改为温春分社。1962年1月,恢复温春公社。1984年4月,改为温春乡。1985年5月,撤乡设镇,改为温春镇。
温春镇是牡丹江市的远郊区,全镇总面积196.5平方公里。位于镇境南部的牡丹江水泥厂,是国家重点水泥生产厂之一,还有国营建设水泥厂等。镇办工业有农机修理厂、水泥厂、砖厂等,1992年乡镇企业总产值6236万元。耕地面积6.12万亩,为市郊粮豆薯主要产区。全镇共辖3个街道和温春、春胜、共荣、敖东、黑山、下崴子、新立、三家、烧锅、万家、楼房、东和等12个村。1992年末全镇总人口3.34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1.63万人;满、朝鲜等少数民族人口约占7%。镇政府驻于镇内。
2007年8月24日,黑龙江省民政厅(黑民区[2007]106号)批复:经省政府批准,牡丹江市撤销西安区所辖的沿江乡,将其行政区域并入温春镇。彼时温春镇人民政府仍驻温春村。2013年7月,镇政府迁至桥头村。
行政区划
温春镇下辖以下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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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
图佳线铁路贯穿南北,设有温春站。
- 图佳铁路:温春站
- 牡丹江海浪国际机场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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