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贞 (少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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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別名 = 旦妹子

国共内战
随着大革命在1926年浪潮席卷而来,18岁的李贞开始参加社会活动,同年10月,北伐军进入浏阳,李贞带领妇女为北伐军搞宣传、做军鞋、筹粮食,但是受到婆婆和丈夫的刁难,她搬出来住到了区上。

新中国时期
1951年,李贞担任中国人民志愿军政治部秘书长;1953年,任军委防空军政治部干部部部长;1955年,授少将军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开国将军中唯一的一名女性。后担任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检察院副检察长。1975年,任解放军总政治部组织部顾问。1988年,授予一级红星功勋荣誉章。

中共七大候补代表、八大代表,十三大特邀代表,第十二届中央顾问委员会委员,第一至三届全国人大代表,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第一届全国政协委员,第一、二届全国妇联执委,第三届、四届全国妇联常委。

著作
李贞自述,载《女英自述》1988年11月江西人民出版社。回忆长征之前的个人成长经历。

家庭
李贞是家中的第六个女儿,六岁时,李贞成为古家的童养媳。十六岁时,与丈夫古天顺正式成婚。1928年,因被國民政府通缉而被丈夫休弃。1932年经组织批准,与张启龙结婚,不久被迫离婚。1935年与甘泗淇结婚。长征中,李贞早产生下两人的独子,最终孩子早夭。

参考文献
引用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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