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維大( ),生於台灣台北市,籍貫江蘇省泰州市。畢業於東吳大學法學士、美國内布拉斯加州立大學法學博士,為台灣法律學學者,專長為英美侵權行為法、英美契約法、醫事法,曾任東吳大學法學院院長、東吳大學學生事務處學生事務長、東吳大學法律學系主任、東吳大學校長、中華民國紅十字會會長。
生平
大學時就讀東吳大學法律系,期間曾擔任中國國民黨知識青年黨部輔導的「志清學社」社長。
2011年與潘維剛共同在雲南大學法學院設置獎學金。因其校長任期高達12年,故被學生戲稱為「超越總統的男人」。
註釋
外部連結及參考來源
- [http://web-ch.scu.edu.tw/law/teacher_resume/5370/1008 東吳大學法律學系介紹潘維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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