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朔州市文物保护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规定,由朔州市人民政府公布。由于朔州市建市较晚(1989年设市),1993年雁北地区撤销后朔州才成为地级市,至今只公布了一批朔州市文物保护单位,共42处。
*第一批:2011年3月21日(42处)
** 古遗址(14处)
** 古墓葬(3处)
** 古建筑(21处)
** 石窟寺及石刻(1处)
** 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3处)
列表
相关条目
- 山西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列表
- 朔州市境内的山西省文物保护单位列表
参考文献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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