鮑偉華

鮑偉華爵士(,),香港及汶萊資深法官。鮑偉華生於澳洲昆士蘭,早年在澳洲任執業大律師,1965年加入香港司法部,歷任土地審裁處裁判司、土地審裁處庭長、最高法院按察司及上訴庭副庭長等職。在1996年,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楊鐵樑爵士因競選第一任行政長官而辭職,結果由鮑偉華以署任形式接任,至1997年香港主權移交後,復任高等法院上訴庭副庭長,並在1999年退休,不過留任香港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

鮑偉華在1999年分別獲英廷和香港特區政府策封爵士和頒授金紫荊星章,後來在2000年擔任香港大學獨立調查委員會主席,調查「港大民調風波」;以及於2005年參與審理龔如心與家翁王廷歆之間的爭產案。鮑偉華晚年任汶萊上訴庭法官,2007年起出任庭長,惟於2009年死於任上。

生平
早年生涯
鮑偉華1929年12月4日生於澳洲布里斯班,有一胞姐和胞兄,在家中排行最小。鮑偉華的家族在澳洲具一定聲望,他的祖父法蘭西斯·奧古斯特·鮑爾閣下(Hon. Francis Isidore Power,1852年-1912年)曾任昆士蘭立法局議員;另伯公維吉爾·鮑爾(Virgil Power,1849年-1914年)曾任昆士蘭最高法院法官。鮑偉華的父親約翰·約瑟夫·鮑爾(John Joseph Power)在澳洲陸軍任職醫生,歷任昆士蘭賽馬公會(Queensland Turf Club)會長,而母親是希爾達·鮑爾(Hilda Power)。

鮑偉華早年入讀位於昆士蘭圖翁巴的丹蘭斯學院(Downlands College),畢業後升讀昆士蘭大學主修文學及法律,在校內曾於聯校辯論比賽中得獎,後從大學獲得文學士及法律學士學位。

司法生涯
大學畢業後,鮑偉華於1955年從澳洲高等法院及昆士蘭最高法院取得執業大律師資格,並在澳洲執業。在1965年,鮑偉華遷居香港,加入司法部土地審裁處任職裁判司,至1976年累遷升為土地審裁處庭長,任內連續三年負責主編《土地審裁處年報》(Lands Tribunal Law Reports)。 委員會最後發表長達76頁的報告,得出一致結論,認為董建華的行政長官高級特別助理路祥安,確曾試圖對民意研究計劃施加影響,事件最終導致港大校長鄭耀宗和副校長黃紹倫辭職。

晚年生涯
鮑偉華自1980年起已間中任汶萊客席按察司,1999年從香港高等法院上訴庭副庭長一職退休後,他在2003年起任汶萊最高法院上訴庭法官,並在2007年升任汶萊上訴庭庭長。

鮑偉華身後,汶萊律師會對其逝世致以哀悼;而時任香港終審法院首席法官李國能亦同表哀痛。李國能對鮑偉華予以高度評價,認為他是傑出的法官和律師,在撰寫判詞方面,「尤其是在刑事法範疇,堪稱權威典範」。 在11月21日,汶萊律師會為鮑偉華舉行悼念儀式,鮑偉華爵士夫人及汶萊司法界主要人物都有出席。

家庭
鮑偉華在1965年3月27日娶克羅地亞籍女子伊爾瑪·瑪露也(Irma Maroya)為妻,之後夫婦兩人一同來港,兩人共育有兩子一女。

榮譽
殊勳

  • Kt. (1999年英女皇壽辰)
  • G.B.S. (1999年)

相關條目

  • 楊鐵樑
  • 鍾庭耀事件
  • 香港最高法院

注腳
參考資料

  • Who's Who. London: A & C Black, 2008.
  • "President Of Brunei Court Of Appeal Passes Away", BruDirect.COM, 21 November 2009.
  • "Sir Noel Plunkett Power", Supreme Court of Queensland Library, retrieved on 24 November 2009.
  • Danial Norjidi, "Tribute for late Justice", Borneo Bulletin, 22 November 2009.
  • 〈梁振英:港大問題港大解決〉,《星島網新聞回顧》,2000年7月27日。
  • 〈李國能哀痛鮑偉華逝世〉,《星島日報》,2009年11月19日。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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