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锡五

马锡五(),别名马文章,男,陕西保安人,中国共产党革命家、法官,马锡五审判方式的开创者,被中共称为“马青天”。

生平
参加陕北革命
马锡五是陕西省保安县(今志丹县)芦草沟村人。1899年1月8日(农历戊戍年十一月二十七日),生于一贫苦农民家庭。马锡五家祖籍为陕西省延川县马家圪塔,其祖父自延川县迁到了延安,后其祖父病逝,其父因年幼而被张某收作养子,并改名为张得元。张得元长大后,和妻子从延安逃荒至保安县城,替别人做活,置下了一院房以及十多亩山地。马锡五于该时期生于保安县城。后来因土匪出没,马家不得不迁往农村,租种别人的田地。

马锡五去世当日,时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谢觉哉在日记中写道:

参考文献
参见

  • 马锡五同志的审判方式
  • 奥海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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