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原殺人分屍案(수원 토막 살인 사건),發生於2012年4月1日晚上,大韓民國京畿道水原市一名28歲的女性被一名42歲男性姦殺並分屍的案件。
受害人在遇害過程中曾報警求助,但由於警方的怠慢、疏忽職守導致最終不能避免慘劇。警方的失職引致社會的公憤。
相關人物
;受害人 郭某
:28歲女性。在手機分包企業擔任臨時工。月薪只有170萬至180萬韓圓,家庭負擔沉重,不僅要償還父親的債務,還要照顧母親和弟弟。
;兇手 吴原春
:42歲男性。出生於中國內蒙古,朝鮮族人,來韓之前從事務農和打雜工。前後三次前往韓國務工,2010年5月開始在水原池洞工作。吳在中國有妻子和兒子。
案件經過
2012年4月1日晚上22:40,吴原春在家裡喝得酩酊大醉之後出外倒垃圾,起了想要強暴女性的念頭,他藏在家門口的一支電線杆後等待獵物。這時,歸家途中的郭某從附近的車站走出來,經過電線杆時,吴原春突然撲向郭某,並把她挾持拉至自己的出租屋內進行強暴。期間吴原春一度外出。22:50,郭某趁吳元春外出期間,鎖了門打通112報警電話求助。
郭某向警方表明自己正遭受性侵犯,並說明了自己的位置:
但是接線員只是不斷重複問郭某是否確實遭受性侵犯,還繼續問郭某準確的位置。接線員以為郭某和加害人認識,是一般的夫妻糾紛,反問郭某如何認識加害人,如何進屋的問題。這時吴原春強行入屋,郭某向吴原春認錯並哀求,郭某說完一句「我錯了,大叔,我錯了」之後就試圖掛掉電話,接線員最後一句說話是「請再說一遍地址!」,此時的通話時間是1分20秒;但實際上電話繼續連通了6分16秒,期間不斷出現郭某的哀求聲、慘叫聲等,總共通話時間長達7分36秒。
4月2日凌晨5:00許,強暴完郭某的吴原春將郭某活生生掐死。他自稱由於擔心自己被捕後,自己在韓國打工存得的700萬韓圓會被人搶走,於是決定分屍銷毀證據。
警方處理手法及爭議
事件曝光之後,輿論一片譁然,警方對案件的處理手法廣受批評。從被害人報警到找到其遺體足足經歷了13個小時,從報警到被殺人遇害也有6個小時,輿論普遍認為,如果警方足夠重視那通報警電話並及時尋找受害人的話,是很可能避免受害人最終被殺死的,至少能阻止分屍。
報警電話
郭某已經說出了自己的大概位置,但是112接線員仍然不斷要求郭某告知準確位置,這對被強行帶到陌生地方的受害人來說是不可能的。當時112緊急呼叫中心有20名警員當值,但卻無人處理這件事情,電話中不斷傳出受害人的慘叫聲,但是呼叫中心的當值警員依然判斷是熟人或夫妻爭執。反應出呼叫中心當值警員缺乏專業訓練。目前韓國的112緊急呼叫中心警員只有1/5人接受過短期訓練。
趙顯五還表示警方將嚴懲相關人士,追究責任。如果死者家屬提出控訴,要求國家賠償,他將盡最大努力作出協助。京畿道警察廳長徐千浩也已經提出辭職。
2021年6月15日,水原地方法院一審宣判,依殺人罪判處嫌犯吳原春死刑,公開個人資料10年,配戴電子腳鐐30年。吳原春很快提出上訴。二審首爾高等法院認為,一審給予死刑判決的理由是嫌犯的殺人動機是為了販賣人肉及器官,然而這只是警方的推論,沒有足夠的證據支持,因此將死刑降為無期徒刑,其餘部分則予以維持,檢察官認為量刑不當,提出上訴。
2013年1月16日,最高法院以「依規定,本刑超過10年的判決不能以量刑不當為由提出上訴」為由,駁回了檢方上訴,全案定讞。目前,吳原春被關押在慶尚北道第一監獄(原青松監獄)。
相關
*2017年由OCN製作之電視劇《Voice》以此事件改編而成該劇其中兩個案件(銀型洞警察妻子殺人事件、高井洞綁架事件)。
參考資料
參見
- 華城連環殺人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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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色大理花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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