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鸿贻(),其名一作鸿儀,字冰茹,一字彬儒。祖籍安徽怀宁。后任兵部武選司主事。光绪二十六年(1900年)八国联军攻占北京,舒鸿贻赴西安光绪帝、慈禧太后之行在求官。自日本归国后,光绪三十三年十月(1907年)记名以御史用。
宣统二年四月(1910年),舒鸿贻被任命为首任直隶巡警道。宣统三年二月(1911年),直隶巡警道舒鸿贻因受到顺直谘议局弹劾而离任,由田文烈署任直隶巡警道。不久转任直隶通永道。
中华民国成立后,舒鸿贻曾任奉天都督府秘书长、北京政府内务部民治司司长、奉天道道尹。
民国四年(1915年),舒鸿贻回到安庆。民国7年至9年(1918年至1920年),舒鸿贻任安徽省烟酒印花税局局长。民国九年(1920年)9月,舒鸿贻倡办安庆电灯厂。民国十三年(1924年),舒鸿贻集资新建安庆电灯厂厂房,并个人投资创建农工银行、宜园等。舒鸿贻还在宜园的西北面建了一座楼房,以创办菱湖小学,并在该小学内建义丰织布厂、庭园(供种花种菜用)。农工银行、义丰织布厂倒闭之后,舒鸿贻将宜园交给女婿胡子穆接管。民国十四年(1925年)3月至10月,任安庆道道尹。民国二十六年(1937年)初,任安徽省禁烟督办,任职数个月后便去职。
抗日战争开始后,舒鸿贻携家赴四川。当时许世英在重庆任行政院赈济委员会委员长,乃任命舒鸿贻为赈济委员会委员。舒鸿贻的老朋友王揖唐任华北政务委员会委员长,邀请舒鸿贻任职,遭舒鸿贻拒绝。抗日战争结束后,舒鸿贻回到安庆蓬莱街的旧居继续居住。
民國三十六年(1947年),舒鸿贻逝世。
著作
*《宜园诗集》
*《东瀛员警笔记》
参考文献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