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藝術發展局(),簡稱藝發局、ADC,於1995年6月1日根據香港藝術發展局條例(香港法例第472章)成立,是政府指定全方位發展香港藝術的法定機構,其角色包括資助、政策及策劃、倡議、推廣及發展、策劃特別項目等。每年頒發「香港藝術發展獎」。
組織架構
局內最高決策層為大會,由最多27人組成,由行政長官委任,其中10位經由藝術界投票選出。大會成員包括主席、副主席各1名、不超過22名其他成員,以及3名政府部門首長(文化體育及旅遊局局長、教育局常任秘書長、康樂及文化事務署署長)或其代表。
大會下設6個委員會,包括管理、覆檢、策略、藝術支援、藝術推廣、審計,以及10個藝術組別,包括藝術行政、藝術評論、藝術教育、舞蹈、戲劇、電影及媒體藝術、文學、音樂、視覺藝術、戲曲;另設有藝術顧問和審批員。
歷任主席
歷任行政總裁
*曾淑儀(2026-)
歷史
*1982年當時文康市政科成立諮詢性質的演藝發展局,為香港藝術發展局前身。
*1993年10月政府成立香港藝術發展局籌備工作小組。
*1994年4月1日香港藝術發展局正式成立,取代原有香港演藝發展局。
*1995年6月1日香港藝術發展局成為法定機構。
資助形式
每年藝發局都會撥款資助香港藝術團體、藝術節目及出版藝術刊物。一般來說,共分為四種資助形式:
*「三年資助」支持香港大型專業藝團作長遠的發展。
**1999-2002年第一期三年資助,獲資助的六大藝團為中英劇團、明日劇團、進念二十面體、香港小交響樂團、香港芭蕾舞團及城市當代舞蹈團。
**2002-2005年第二期三年資助,劇場組合取代明日劇團,其餘藝團繼續獲得資助。
**2005-2007年屬過渡期,配合政府檢討資助政策,各藝團繼續獲得資助。
**2007年政府將六大藝團脫離藝發局資助架構,與原由康文署資助的另外四個演藝團體,一併以「主要演藝團體」的名義,改由民政事務局直接資助。
*「一年資助」有策略性地支持培養專業藝術團體的成長。
*「中介計劃」用來促進藝術的多元發展及為藝術家提供策略性支援。
*「計劃資助」公開支持藝團及藝術工作者的表演、展覽、出版、教育、創作、評論和存檔等等。
扣減及煞停香港舞台劇獎資助
2024年1月17日,香港戲劇協會於社交平台表示於2023年12月8日接獲藝發局來函,指該局「收到外界查詢」,質疑其所資助的第31屆香港舞台劇獎頒獎禮,「活動內容直接或間接對本局的聲譽造成損害或不利影響」,又稱已審視該頒獎禮的直播錄像及經審慎考慮後,決定扣減原本已批出的「最後一期資助」。藝發局又指「在競爭劇烈及資源有限的情況下」,2024年不會再資助第32屆香港舞台劇獎頒獎禮。
來源參考
外部連結
- [http://www.hkadc.org.hk/ 香港藝術發展局官方網站]
- [http://www.facebook.com/HKADCpage?ref=pb 香港藝術發展局臉書專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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