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小時制

十二小時制是一個時間規則,把一日24小時分為兩個時段,分別為上午午前a.m.,拉丁文ante meridiem表示中午之前)以及 下午午後p.m.,拉丁文post meridiem表示中午之後)。每個時段由12個小時構成,以數字12(或 0)、1、2、3、4、5、6、7、8、9、10、11依次序表示。上午時段由子夜至中午,而下午時段由中午至午夜。

歷史及使用
十二小時制可追溯至美索不达米亚及埃及 。然而,每個小時的長度會由於季節而不同,從黃昏到黎明12個小時,從黎明到黃昏也是12個小時長。羅馬人也使用12小時制:全天平均的分為12個小時(因此一年中各天的長度是不盡相同的),夜間被分為3個小時。這是因爲在水鐘發明之前,人們使用太陽作爲計時工具,所以沒有辦法準確的劃分時間。

羅馬人對於早上的時間計數同現在是相反的:例如,"3 a.m.",或3 hours ante meridiem意味著中午以前的第三個小時,而不是現代意義的“午夜以後的第三個小時”。

今天,十二小時制仍然是大多數指針式鐘錶顯示時間的方法,每12個小時旋轉一周。對於24小時旋轉一周來說,時針每小時僅僅轉動了15°,這個角度太小以至於難以分辨。

儘管它在現代世界中已經廣泛的被二十四小時制所代替,尤其在書寫通信中。但是,12小時制使用的a.m./p.m.形式仍然是當前在澳大利亞和美國書寫和交談時使用的主要形式。在加拿大(尤其是魁北克)、英聯邦和其他的英語地區、阿爾巴尼亞、希臘、以及南美洲的西班牙語地區,它也是常常和24小時制同時使用。縮寫“a.m.”和“p.m.”也常常在英語和西班牙語中使用。在阿爾巴尼亞,也有意義相同的詞“PD”和“MD”,在希臘則是“πµ”和“µµ”。其它的多數語言中很少有正式場合中使用“上午”和“下午”的提法,但是在民間則使用非正式的12小時制。

在埃塞俄比亞,12小時制仍然使用從黃昏到黎明記為12,1,2,……,10,11,然後再從黎明到黃昏記為12,1,2,……,10,11的記法。同其他大多數國家不同的是:每一天從黎明黃昏開始,而不是從子夜開始。

批評及實用問題
很多在24小時制的環境中成長的人們認為12小時制有點不習慣和不正規,尤其是在書面通信,計算機和數字時鐘領域。支持和反對的討論在很多方面同十進制的討論非常相似。

同24小時制相對比,12小時制常常被反對者提到的缺點有:

  • 容易混淆正午和午夜的時間,因為24小時制從0時起算,但是12小時制從12開始算;
  • 容易混淆在凌晨時間的正確日期;
  • 在排版上要輸入 a.m.或p.m.,需要更多空間。

上午與下午意義模糊
「午前」(A.M., ante meridiem)以及「午後」(P.M., post meridiem)這兩個詞在形容「正午」及「午夜」時可能會造成混淆。

另外,使用十二小时制的系统通常將「正午」以“12:00 p.m.”表示,而「午夜」為则被标为“12:00 a.m.”,习惯使用二十四小时制的人可能会对此产生理解错误。

參見

  • 二十四小時制
  • 三十小時制
  • 十二進制

參考文獻
外部連結
*[https://www.nist.gov/pml/time-and-frequency-division/times-day-faqs NIST FAQ on ti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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