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愛滋感染者權益促進會成立於1997年,是台灣第一個要求保障愛滋病患者人權的非營利組織與互助團體,秘書長是林宜慧。權促會主張,防治愛滋病必須在「兼顧人權」前提下進行,反對政府以監控罪犯的方式控管愛滋病感染者及病患,並積極為愛滋病感染者及病患的工作權、就學權及基本人權努力。曾出版《台灣愛滋感染者醫療權益白皮書》。
後天免疫缺乏症候群防治條例
權促會曾對後天免疫缺乏症候群防治條例提出許多意見。在1997年發表的修改芻議之中就提出將愛滋病移出法定傳染病、積極增列感染者權益、區分健康感染者與發病之愛滋病患等等。
2005年,民主進步黨籍立法委員侯水盛等37人提起「後天免疫缺乏症候群防治條例第六條之一及第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該條文為限制愛滋感染者權益之條款,賦予主管機關隨時可自行判斷限制愛滋感染者權益的空間,權促會曾連署其他團體提出反對。
參見
- 台灣的愛滋病情況
外部連結
- [http://praatw.org 官方網站] (中文)(提供英文選擇)
- [http://www.ncu.edu.tw/~phi/NRAE/newsletter/no1/04.html 愛滋感染者權益促進會修改愛滋防治條例法芻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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