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名牌選舉

香港名牌選舉(前稱香港十大名牌)是由香港中华厂商联合会主办的一個品牌選舉,以推動香港品牌的發展。除設專業評審外,近年亦舉行大型公眾投票活動,並於工展會內頒發榮譽。

主旨

表彰香港生产商创立的杰出品牌

激励厂商继续精益求精

并提升港产品的知名度

增强社会各界、海外商家及消费者对香港品牌和香港厂商的认识

评选标准
主要有6大環節:

知名度(在香港、中国大陆及海外)

产品特色

创新意念

品质

形象与包装

环境保护

參賽資格

參賽品牌必須在香港創立或者與香港有實質的密切聯繫,例如,產品或服務以香港為首要市場;所屬公司之控股股東為香港人;以香港為主要生產或營運基地;對香港工商業或經濟發展有顯著的貢獻或影響

參賽品牌必須在香港註冊,或者提供足夠的檔證明原創地位和產權

參賽公司必須在香港註冊,並擁有對所提交之參賽品牌的製造、銷售或經營專有權

往屆得獎者(包括「香港名牌」及「香港卓越名牌」)暫停參賽資格一年(得獎次年),但可隔一年再參加比賽

歷史

  • 自2004年起,「香港十大名牌選舉」正式更名為「香港名牌選舉」;並引入嶄新設計的「香港名牌標識」標誌 (「TOP嘜」) 作為「香港名牌選舉」及新增之「香港服務名牌選舉」的標誌。
  • 自2005年1月1日起,原有「香港十大名牌」標誌將全部停用。為了規範新標識的使用,廠商會及品牌局同時推出「香港名牌標識計劃」,建立統一的香港名牌標識系統,以完善「香港名牌選舉」的評審和後續發展機制。

「TOP嘜」核准品牌及產品/服務類別
截止:2006年5月30日

資料來源:[https://web.archive.org/web/20120101052252/http://www.hkbrand.org/awardees 歷屆得獎品牌]

獎項
香港名牌選舉設「香港名牌」獎項,授以成績領先之「新晉品牌」(即過往未獲獎之品牌);往年曾獲得「香港名牌」獎項的品牌(即「重賽品牌」),如果重新參賽,成績表現突出者可獲頒「香港卓越名牌」。「香港名牌」及「香港卓越名牌」之名額均由評審團視參賽情況決定,原則上各以十個為限。

選舉另設「最具潛質品牌」獎項(最多兩個名額),以獎勵銳意進取的新興品牌。主辦機構並於其網站及「網上工展」舉辦「互聯網公眾投票」,得票最高的品牌獲頒「網上最受歡迎品牌」。

外部連結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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