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觀光傳播局

{{Infobox government agency
|jurisdiction=中華民國
|部門名稱 = 臺北市政府觀光傳播局
|外文名稱 = Department of Information and Tourism,
Taipei City Government
|外文語言 = 英語
|部門標誌 = Emblem of Taipei City.svg
|部門標誌名稱 =
|代表圖像 =
|代表圖像名稱 =
|首長職銜 = 局長
|首長姓名 = 余祥
|副首長職銜 = 副局長
|副首長姓名 = 蕭君-{杰}-、薛秋火
|秘書長職銜 = 主任秘書
|秘書長姓名 = 沈主任秘書
|任命者姓名 = 臺北市市長
|官員任期 = 無任期保障
|機關類型 = 地方一級行政機關
|所屬部門 = 臺北市政府
|授權法源 = 臺北市政府組織自治條例
臺北市政府觀光傳播局組織規程
|員額 = 151人
|年度預算額 = 新臺幣4.48億元(104年度)
|成立日期 = 2007年9月11日
|前身機關 = 臺北市政府新聞處
|解散日期 =
|後繼機關 =
|內部單位 = 6科、5室
|附屬機關 =
|任務編組 =
|地址 = 臺灣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中央區4樓(臺北市市政大樓)
|網站 = [http://www.tpedoit.gov.taipei/ www.tpedoit.gov.taipei]
|備註 =
}}

臺北市政府觀光傳播局(簡稱觀傳局),是臺北市政府所屬一級機關,2007年9月11日成立,前身為臺北市政府新聞處

觀光傳播局的主要業務有兩項:一項為管理全臺北市的新闻行政及市政宣導業務,主要任務包括向市民傳達市政府的政策,使各項施政作為能讓市民瞭解及共同參與;另一項為負責城市行銷與觀光產業管理,主要任務為推廣城市觀光,並促進觀光產業的活絡與發展。

歷史
2004年底,臺北市市長馬英九主持臺北市政府組織再造會議時指示,有鑑於國際各大都市皆設有觀光單位專責推展觀光事業,市府應設置觀光專職機關,並將所需人力一併移撥;之後,臺北市政府多次召開觀光專職機關協商會議後認為「臺北市政府新聞處」具備市政行銷及辦理活動之能力,最適合轉型為觀光傳播局。郝龍斌接任市長後,2007年5月23日臺北市議會第10屆第1次定期大會第10次會議三讀通過《臺北市政府觀光傳播局組織規程》。2007年9月11日,臺北市政府新聞處改制為觀光傳播局,臺北市政府交通局第四科(職掌觀光旅遊業務)移撥觀光傳播局。

組織編制
*局長
**副局長
***主任秘書
***專門委員
局內單位
*綜合行銷科
*觀光發展科
*觀光產業科
*旅遊推廣科
**台北探索館
*傳播服務科
*傳播行政科
*視聽資訊室
*秘書室
*會計室
*人事室
*政風室

附屬機關
*臺北廣播電臺

歷任首長
觀光代言人
*2016年年度觀光代言人:黄明志
*2019年年度觀光代言人:黃明志
*2020年年度觀光代言人:黃明志
*2021年年度觀光代言人:黃明志
*2023年年度觀光代言人:徐若瑄
*2024年年度觀光代言人:清原果耶
相關條目

  • 交通部觀光署

*直轄市
** 新北市政府觀光旅遊局
** 桃園市政府觀光旅遊局
** 臺中市政府觀光旅遊局
** 臺南市政府觀光旅遊局
** 高雄市政府觀光局

參考來源
外部連結

*
*
*(官方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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