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的總督旗]]
澳門總督(,簡稱澳督)是殖民地時期(1557年-1999年)葡萄牙派駐澳門的總督,共127任,1616年开始派驻,1623年7月7日正式就任。澳督直接受命于葡萄牙君主或葡萄牙總統,執行葡萄牙在澳門之政策。澳督一職,一般由軍人出任,其職位相當於葡萄牙的政府部長。1999年澳門主權移交後,澳門總督一職即終止,由行政長官取代。
歷史沿革
早在明朝,葡萄牙人已開始在澳門進行貿易和修建洋房居住。於1583年,在澳門居留的葡萄牙人成立澳門議事會進行葡萄牙社區的自治管理。但葡萄牙每年需付500兩白銀予明朝政府與其後的清政府為地租銀。到1616年,卡洛告被任命為澳督,但並沒有到任。直至1623年,下一任澳督馬士加路也正式到澳門到任就職。由於最初只負責澳門防務,官邸亦設於大炮台。1783年4月4日葡萄牙海事暨海外部部長以葡萄牙女王名義發佈《王室制誥》後,議事會逐漸失去其大部分權力,而作為葡萄牙國家代表的澳門總督的權力則不斷擴充膨脹。
在1842年清政府與英國簽訂《南京條約》割讓香港後,葡萄牙派代表與清朝欽差大臣耆英談判,要求豁免地租銀,并由葡萄牙軍隊駐防澳門半島。1845年11月20日,葡萄牙女王瑪麗亞二世單方面宣佈澳門為自由港,除容許外國商船停泊進行貿易活動外,更拒绝向清朝政府缴纳地租銀。1846年4月澳督亞馬留上任後,隨即推行一系列殖民統治政策。1846年5月,亞馬留宣佈對澳門華籍居民徵收地租、人頭稅和不動產稅,把衹對葡萄牙居民實行的統治權,擴大到華籍居民。其後從1849年開始,亞馬留更停止向清政府缴纳地租銀。1887年,清政府與葡萄牙簽訂了《中葡和好通商條約》,條約列明中國同意葡國“永居、管理澳門”,但未經中國同意葡萄牙永不得将澳门让与他国。直至1999年12月20日,澳葡政府最後一任澳督韋奇立移交管理權,澳門主權移交並成為中华人民共和国領土一部分。
回歸前澳葡政府着力通過街名來紀念那些屬於其體制內的政治人物,以此塑造出葡萄牙管治澳門的政治圖景。歷史學者關俊雄通過空間分析,發現以同一位澳督命名的街道,都呈着一種明顯的規律分佈,即只要位於同一個地理單元,即澳門半島、氹仔或路環,這些街道都會集中分佈。唯獨以亞馬留命名的街道,不僅有悖於聚集性規律,更是達到另一個極端,表現出高度的分散性,分別座落於澳門半島的東、南、北和中心區域,反映澳葡政府有意識的規劃,是在空間話語權上把整個澳門“亞馬留化”、“澳督化”,以至“殖民化”的重要舉措。
職權
早期的澳督的職權主要是軍事權,故被稱為“兵頭”。其後於1652年,葡萄牙國王設立海外委員會協助管理海外的殖民地,總督的權力增加。1783年頒佈的《王室制誥》,進一步授予地區總督更大權力,澳督從此開始主導地區內的政治事務。
根據《澳門組織章程》第二章第二節第二十條所規定,在政治上總督向葡萄牙共和國(簡稱為“共和國”)總統負責。澳門總督的主要三項職權,節錄《澳門組織章程》如下:
代表權
第一章第一節第三條:
*共和國的主權機關除法院外,在當地以總督為代表
*涉及專屬地區利益的事宜,共和國總統得將代表澳門之權限授予總督
行政權
第二章第一節第十一條:
*在對內關係上代表當地,但對於特定行為,法律得規定由其他實體代表
*訂定當地內部安全政策,確保其執行,並訂立負責執行有關政策的實體之組織、運作及紀律
*公共秩序在澳門地區任何地方受嚴重威脅或騷亂影響時,在聽取諮詢會意見後,採取必要及適當措施迅速恢復秩序
*向共和國議會提出修改或取代本章程的建議,並對共和國議會修改其建議發表意見
*行使法律賦予的其他權力
部分立法權
第二章第一節第十一條:
*頒布法律,簽署法令,並命令公佈之
*提請憲法法院審議立法會發出的任何規定有否違憲或違法
*當有需要臨時限制或臨時中止憲法的權利,自由及保障時,應先諮詢立法會,且儘可能立即通知共和國總統
重要歷史事件
*1616年:葡萄牙王國開始委任澳督
*1623年:澳督馬士加路也正式到澳門就職
*1654年:佈加路出掌第11任澳督,至1664年止,任期長達9年零11個月,是史上在位最長總督
*1846年:澳督亞馬留上任,推行一系列殖民統治政策統治澳門華人
*1847年:澳督亞馬留拘捕並驅逐中國澳門海關南環關口官員,拍賣關口房屋物業
*1849年3月11日:澳督亞馬留率領軍隊襲擊中國在澳門海關公署,強行關閉海關
*1849年8月22日:澳督亞馬留被望廈村民沈志亮等人行刺身亡
*1940年6月28日:澳督巴波沙被召回里斯本對澳門當局容許走私及售賣鴉片引致國際聯盟宣佈懲處澳門的事件負責,隨後被革職,離任後不久於7月10日病逝。
*1966年12月3日:澳督嘉樂庇上任後,發生一二·三事件
*1978年:澳督李安道應南光集團總經理柯正平邀請,在中国南方地区進行18天旅行,遊覽廣州、上海、南京和桂林。此為當時近30年來第一位訪華的澳督。
*1980年:澳督伊芝迪應北京政府邀請進行訪問。
*1981年:澳督高斯達訪問廣東省和珠海經濟特區
*1985年:澳督高斯達應中國對外經濟貿易部邀請訪問北京
*1987年2月24日至27日,澳督馬俊賢和夫人應當時的廣東省省長葉選平邀請,在廣州參觀訪問。
*1999年12月20日:最後一任澳督韋奇立交還管理權予中國
歷任澳督列表
在世前總督
截至2025年1月,剩餘一位總督在世。
最近一位逝世的總督是第127任(末任)總督韋奇立將軍,于2025年1月22日逝世。
福利及待遇
澳門總督在任內會獲編配以下兩座府邸:
*塞爾卡爾宮:總督的辦公場所
*聖珊澤宮:總督居所
参考文献
引用
来源
*[https://www.macaudata.mo/macaubook/encyclopedia/documents/690.htm 澳門百科全書—附件:3.3 歷任澳門總督]
*[https://bo.io.gov.mo/bo/i/76/09/leiar01_cn.asp 澳門組織章程]
外部連結
*澳門百科全書·附件三:人名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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