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藩置縣是1871年日本明治政府推出的新政,用以废除传统的大名制度,施行中央集權,设立新的地方政府。
1868年,德川幕府被推翻后,明治天皇為政,是为明治维新。新政府决定废除封建制度,革新日本的政治制度。將軍不再执政,政权归于天皇,超过三百个大名放弃领地,以往同時具備領地與一級行政區功能的「藩」俱廢,改以新設「县」取代;新政府按照地理分布劃出超过三百个县,建立中央集權導向的地方制度,虽然幕藩體制没有被完全废除,但在名义上已不再存在。
地界经过多年的变迁,在1871年,全日本有72个县;在1888年,共有77个县,一直到现在全國分为47个一級行政區:一都(東京都)、一道(北海道)、二府(大阪府、京都府)、四十三县,其下再設立市、町、村。
背景
在明治2年6月17日(1869年7月25日)施行版籍奉还,274個大名將各自的領土(即版圖)和轄內臣民(即戶籍)交予明治政府管轄,但各大名繼續擔任藩主。這是走向廢除幕府制度的一步,但情況幾乎與江戶時代相同,新政府內部力爭縣府制統一國家的勢力,在開始時是不敵其他政治勢力。
新政府直轄的府縣在當時僅佔全國的四分之一左右,而由於暴亂而難以徵稅,導致新政府一開始就難以確保財力。
此外,軍隊由各藩主自己派兵組成,因而中央無法統一統率。而各藩主與新政府之間的對抗,以及新政府內部的對抗也在繼續。而戊辰戰爭所造成的結果之一就是諸藩領的債務達到了平均年收入的三倍左右。一些藩主出於自身財政惡化的境地,轉而要求中央政府廢除諸藩體制,然而實際的廢藩舉動在多個藩主聯名請求之前就開始了,是由那些財政困難到連藩士俸祿都發不起的小藩率先申請廢藩,明治新政府於1869年12月批准了吉井藩(一萬石)和狹山藩(一萬石)的廢藩請求,接著又受理了十多個藩的廢藩申請。之後以統一國家為目標,聯名提出廢藩的是鳥取藩主池田吉典、名古屋藩主德川義勝、熊本藩主細川守久、盛岡藩主南武利之等人。
明治3年12月19日(1871年2月8日),大倉大輔和大隈重信向太政官提案實施「全國一致的政體」並獲得了通過。這個改革的目標是為達致新國家建設所倡導的「海陸警備制度」(軍事)・「教學效率培訓的訓練」(教育)・「審理刑罰的法例」(司法)・「理財會計的辦法」(財政)等四大機能必要的確立,為了實現這一目標,指出了的低效率,並以使府、藩、縣的機構相同的「三治一致」為目標。在推動這三類並行機構得以共通的前提下,府、縣均已採用由中央政府派遣的官員統治的形式,而由藩主或藩士管治藩地的自主性和異質性則變相成為「三治一致」的最大「障害」。此外,在薩摩藩與長州藩不斷膨脹的軍費也成為嚴重的問題,若是再加上土佐藩在內,將這三藩的防務轉交予新政府直属的親兵,就可以迴避財政的問題,並同時實現中央集權化。
實施
明治政府在從薩摩、長州、土佐、肥前四個藩國集調兵力組建直屬「御親兵」,對各藩國形成足夠武力威懾後,在1871年正式頒令改制,成立東京、大阪和京都三府,設立302個縣,令整體轉向中央集權。而當年真正使廢藩成為現實的是薩摩和長州兩藩勢力,而且是以極少數薩長高官發動突然「政變」的形式所實現的政治統一,而當時新政府中薩長派系也佔據絕對主導地位。經過一段時間在少數實權者間進行的遊說拉鋸,在7月9日「維新三傑」大久保利通、木戶孝允、西鄉隆盛,加上薩摩藩的大山巖、西鄉從道和長州藩的井上馨、山縣有朋等人,進行了深入細緻的磋商,廢藩計畫就在如此極其隱秘的狀態中推進,連新政府實權人物三條實美和岩倉具視也是在宣佈實施的前兩天(7月12日)才被告知相關計畫。就這樣到了7月14日早上,薩摩、長州、土佐、肥前四藩的知藩事及其代表率先被傳召入宮,以明治天皇敕語的形式被宣告了廢藩決定。接著又將同一敕語轉達了鳥取藩、尾張藩、熊本藩、德島藩的縣知事。
接著到下午兩點,身在東京的其他56名知藩事也被傳召入宮,接受用天皇名義頒下的同一詔令。這一刻標誌了持續約七百年的武家政權的終結:知藩事們被免官職而集中留駐東京,由中央政府另派縣令接管改換新置的縣境。
參見
- 藩
- 明治维新
- 都道府縣
參考資料
參考文獻、相關書籍
- 松尾正人『廃藩置県』(中央公論社・中公新書 ISBN 978-4-12-100805-3)
- 丹羽邦男『地租改正法の起源―開明官僚の形成』(ミネルヴァ書房、平成7年(1995年)) ISBN 4-623-02510-1
- 福地惇『明治新政権の権力構造』(吉川弘文館、平成8年(1996年)) ISBN 4-642-03662-8
- 石井孝『明治維新と自由民権』(平成5年(1993年)、有隣堂) ISBN 4-89660-1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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