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囊仙(),女,布依族,是清嘉慶時贵州南籠(治今安龙)布依族起事反清的領袖,兵敗後被擒,檻送北京,獻俘後凌遲處死。
生平
王囊仙本名王阿崇(又作阿從),自幼習武,能以巫術為人治病,与韦朝元及堂兄王化明一起,揭露土司、官僚、田主、高利贷者的罪行,以宗教形式組織布依族人民起義,民間稱為囊仙(布依語,意為仙姑)。于嘉慶二年正月初五(1797年)在南笼普坪等地起事。眾推王囊仙,韋阿信為首領,號稱皇仙娘娘,年號仙大,改嘉庆二年为仙大元年,以洞洒寨为京城。封设官职,以桑鸿升为军师。其軍最多時達數十萬眾,義軍湧向普坪,縱火焚燒地主莊園。高呼“霧騰騰,燒普坪,南籠吃早飯,殺上雲南城”口号,攻下普坪直取府城南籠(今安龍),義军人多勢衆,嚇得知府曹廷奎撞牆自殺。二月中旬義軍攻下冊亨后,杀州同曾艾、把总杨烈、外委杨国章等官吏,緊接着又攻下贞丰、兴仁、兴义,直撲紫雲、長順、惠水、織金等地,各地的布依族、苗族、彝族人民紛紛揭竿而起,占领广顺坝场,直指省城貴陽。其势东及惠水,南至广西,西达云南,北抵黔西。清廷派雲貴總督勒保率湖南、广东、广西、云南等省官兵分路前往鎮壓,五月又調廣西總督吉慶由廣西進擊,加上南籠各地地主在重金的鼓動下,相繼建立了三十九支地主武裝配閤鎮壓,使布依軍漸陷困境,逐步退守洞洒、当丈。勒保于六月解南籠圍,八月十五日攻陷布依軍根據地洞灑,當丈,生擒王囊仙、韦朝元等布依軍首領。用囚車押送北京,獻俘後由刑部審訊,最後於農曆十一月初七(1797年12月24日)將王囊仙凌遲處死,時年僅二十歲。
容貌
王囊仙的容貌在民間傳說中一致認為是年輕美貌。民間叙事長詩《王仙姑》中對她的容貌有生動的描写:“阿从(王囊仙小名)長大象花樣……長得更比山茶花漂亮。后園竹叶好看,没有阿从眉毛弯。盤江河水清又清,抵不上阿从眼睛明。”
武藝
王囊仙是否習武與臨陣作戰,有兩種不同說法。在勒保奏摺和王囊仙自己供詞中均未提到她習武及上陣殺敵,近年國內研究文章也說她臨陣作戰,奮勇當先。以一個青年女子行走江湖,又能組織武裝起事,會武藝應是可能的。但她的主要作用應是用宗教發動群眾,鼓舞士氣與堅定信心,在此點上上法國青年女英雄貞德有相似之處。
被擒經過
王囊仙被擒經過有多種不同說法。勒保奏摺中稱在清軍攻陷洞灑時,王囊仙見大勢已去,在內城舉火自焚,被都司王宏信等從火中將她(己燒傷)拖出生擒。在《興府縣誌》內則稱王囊仙是被郡人馬韜与張定邦,劉紫玉等共擒。。
凌遲處死
王囊仙之死無疑是以極刑凌遲處死的。按清朝刑律,對她這樣“謀反大逆”的重犯,凌遲是唯一的處死方法。史書上也說她與其他幾名布依軍領袖,“入都獻俘,盡磔之”可見這位青年女英雄之死必定是被凌遲處死。民間傳說《南籠兵反歌》中說她是在京城用五馬分屍的酷刑處死,似不可信。因清朝己無此刑,即或在邊遠地區會有法外施刑,在京城必不可能。
后续
起义失败后,四名首领被押到北京杀害示众,765名义军大小首领、1052名义军战士被清廷凌迟处死在南笼城郊。义军村寨成片成片变成废墟,白骨随处可见,百业凋蔽。此后,嘉庆清廷将南笼改名为兴义府,把义军的各式武器运往贵阳,铸成一根大铁柱,树立于贵阳甲秀楼旁。200多年后的今天,每年的三月三,洞洒村的村民都会进行祭山和纪念仙姑的活动。布依族人民在安龙城和当丈庙堂供奉王囊仙和韦朝元的塑像,以示纪念。近年来,安龙县委、县政府结合旅游兴县规划,正在积极筹建新安镇洞洒民族历史文化村。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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