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維源(),字時甫,號冏卿,臺灣板橋人,祖籍福建省漳州府龍溪縣白石堡吉上社,板橋林家的族長,生父林國華,養父林國芳。是一位富商、紳士、官吏。曾任太僕寺卿、幫辦台灣撫墾大臣等職。林維源與其兄林維讓屬板橋林家第四代,將林家聲勢推上最高峰,板橋林家花園也多在其手中完成。清朝馬關條約割台於日本後,遷居于閩南厦门至卒。
簡介
維源為林國華之子,幼時被過繼予國華之弟林國芳,林維源兼祧國華、國芳兩房。
1862年林國芳病死,林維源繼任為族長。
劉銘傳任台灣巡撫時為貫徹“招撫生番、清除內患、墾殖番地、擴張疆域”之政策,維源設立撫墾局於大溪。
1884年法国侵略臺湾(见“中法战争”,臺語俗稱西仔反),抗法军队出现经费困难,林维源主动借给公家20万两銀,以充军饷。
1886年奉清朝廷詔命以太常寺少卿身分擔任幫辦台灣撫墾大臣,台灣北部撫墾事務的主官。幫辦撫墾大臣雖受督辦台灣撫墾大臣(臺灣巡撫兼任)管轄,但實為北臺灣山地及台灣原住民區域之實際統治者,因此林維源成為台灣清治時期唯一本籍為台灣的地方主官。
惟據許雪姬的研究,林家在1902年時在臺產業僅約312萬日圓
家族
- 除元配外,有側室四人。林維源育有四子:林懷訓(林訓壽,長子,早夭)、林祖壽(三子)、林伯壽(四子)、林松壽(五子);另有一女 林月(1873-1911)。此外,有養子林爾嘉(次子)。又林維源女兒林月於七個月大時(1874年)過繼給鄭谷(林維源祖父林平侯曾傭於米商鄭谷家)的孫子鄭毝為養女(長女;再姓為鄭月,鄭月後適米商(米搗業)王清之長子王佛來為妻,再姓為 王鄭月;後王鄭月生一女王大目(1897),後王大目適米糧運輸商蔡必萍之長子蔡長廉為妻,再姓為蔡王大目;即林維源外孫女。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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