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利文原则(**')是一個於1977年初步制定的企業行為規範原則,由非裔牧師里昂·蘇利文為了促進企業的社會責任所制定,有兩個版本:
*原版蘇利文原則,制定於1977年。
*全球蘇利文原則,制定於1999年。
原版蘇利文原則
1977年,非裔美國人牧師里昂·蘇利文曾是通用汽車公司的董事會成員
全球蘇利文原則
在1999年,採用蘇利文原則及六年的種族隔離結束的20餘年後,里昂·蘇利文與聯合國秘書長科菲·安南一起公布了新的「全球蘇利文原則」。
宣告:
:作為一家公司,它贊同全球蘇利文原則,我們將尊重法律,並作為社會中負責任的成員,我們將誠信的運用這些原則,其誠信與企業的合法作用是一致的。我們將制定和實施公司政策,程序,培訓及內部報告結構以確保對於我們整個企業的這些原則的承諾。我們相信,這些原則的應用將取得人民之間的寬容和理解,並促進和平文化。
於是,我們將會:
維護全球人權(特別是員工)、社區、團體、商業夥伴。
員工均有平等機會,不分膚色、種族、性別、年齡、族群及宗教信仰;不可剝削兒童、生理懲罰、凌虐女性、強迫性勞役及其他形式的虐待事項。
尊重員工結社的意願。
除了基本需求,更提升員工的技術及能力,提高他們的社會及經濟地位。
建立安全且健康的職場,維護人體健康及環境保護,提倡永續發展。
提倡公平交易如尊重智慧財產權、杜絕賄金。
參與政府及社區活動以提升這些社區的生活品質,如透過教育、文化、經濟及社會活動,並給予社會不幸人士訓練及工作機會。
將原則完全融合到企業各種營運層面。
我們將以透明的方式執行這些原則,並提供資訊,公開表明我們對他們的承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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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見
*南非撤資運動
*企業社會責任
參考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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