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令铊中毒事件

朱令铊中毒事件是发生于1994至1995年的一宗投毒悬案。1994年11月底,就读于中國北京市清华大学化学系的1992级学生朱令(1973年11月24日—2023年12月22日)出现铊中毒症状,最后得助于互联网才得到确诊和救治。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首次利用互联网进行国际远程医疗的尝试。直到受害者朱令在2023年12月22日逝世,真凶仍未归案。

背景
朱令,本名朱令令,因为熟人常叫她朱令,故媒体报道中常以“朱令”称之。1973年11月24日,朱令出生在北京市一个知识分子家庭。父亲吴承之退休前曾任中国国家地震局(后改称中国地震局)高级工程师。母亲朱明新是中国共产党地下情报人员朱启明之女。二人于1959年进入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地球物理系学习,在校园相识后组成家庭,育有二女。两个女儿一个随父姓,一个随母姓。长女吴今是北京大学生物系学生,在1989年4月2日与同学去野三坡春游时失踪,遗体在兩天後的4月4日中午被发现,确认为意外死亡。 大学期间加入清华大学民乐队並成为主力队员,1994年荣获全国高校艺术表演独奏组二等奖。12月23日,朱令入住北京市同仁医院消化内科病房,检查尿砷尿汞均正常,影像学检查和内分泌各项检查正常。3月6日,朱令的病情恶化,她的腿疼痛很厉害,并感到眩晕,朱令父母将其送往北医三院求治。曾经参与诊断救治的陈震阳教授在其论文《罕见的1例严重铊中毒情况介绍》中记录到,朱令“3月8日又出现强烈的脚痛,小腿痛,痛得不敢触及任何物品,这一次比上一次更为严重,病情发展很快,并累及腰部。”。在当天的病历裡,李舜伟教授描述朱令的病情:“神清语利,明显脱发,四肢不能被人触碰,指尖和足底红,不肿,温度较高,指尖和膝以下触刺觉减退,膝反射对称,踝反射低。高度怀疑轻金属类中毒,如铊铍等,清劳卫所张寿林所长、丁茂柏等教授会诊。”入院时,朱令“两手指甲有明显的Mees纹,被怀疑有铊中毒的可能”。

3月28日,朱令并发左侧气胸,被送入协和医院的重症监护室(ICU),依靠呼吸机维持呼吸。在这段时间,协和医院通知朱令家属,明确表示可以“排除铊中毒”,通过在北京大学的互联网向Usenet的sci.med及其他有关新闻组和Bitnet发出求救电子邮件。贝志城、蔡全清等在北京大学上传朱令的病例资料,包括患者发病时的照片,实验室检查结果,神经系统检查结果,放射影像(胸片,脑部核磁共振)等;李新博士和他在UCLA医学院放射科的同事们架设服务器,用来存储朱令的病情资料,汇总分类收到的世界各地发来的电子邮件信息。世界各地的医学专家们可以通过网络了解朱令的病情进展,写电子邮件来询问进一步的信息或者提出相应的诊断或治疗建议。

根据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UCLA)医学院服务器上备份储存的朱令诊断治疗日志记载;随着进一步的沟通,美国医生们最终发现协和医院只有做金属砷的筛选试验)。在发出求救邮件的18天里,有84位医学专家提出“铊中毒”的诊断。

奥尔迪斯博士在朱令的诊疗日志里记录到。负责诊断治疗的北京协和医院的医生们在他们1998年发表的一篇学术论文中,强调指出朱令“无明确毒物接触史,早期表现腹痛脱发,未经特殊治疗自行缓解,1个月后又突发周围神经病,并出现脑病表现,不排除2次中毒的可能”。

普鲁士蓝治疗
普鲁士蓝是治疗铊中毒的特效药。但是根据加大洛杉矶分校服务器上备份储存的朱令诊断治疗日志记载

2000年10月,奥尔迪斯博士专程去北京看望朱令一家。

在2013年,在政府部門的安排下,朱令免費住進了小汤山医院;同年5月,朱令父母接受《羊城晚报》采访时说;11月18日,朱令脑瘤发作,颅压过高,瞳孔放大,高烧至39℃,陷入重度昏迷。同年12月22日22时59分,朱令逝世,終年50歲;2025年8月12日,朱令的骨灰安葬于北京市万安公墓。

调查
怀疑投毒
为朱令作铊检测和远程诊断的医生都提出朱令是被蓄意投毒的意见。圣裘德儿童研究医院的医生在回信中还指出“如果不是朱令在工作中使用到铊(一如在生产光学镜头中需要),那么很有可能是被人故意投毒”。北京市劳动卫生职业病防治研究所的陈震阳认为朱令为两次铊盐中毒,第二次中毒是致死的大剂量。

报案
1995年4月28日晚,当朱令被确诊为铊中毒后,朱令父母立即向清华大学当时的化学系副系主任、主管学生工作的薛芳渝教授提出报案的请求)。次日早晨,朱令的舅妈又与薛芳渝教授联系,要求立即迁出同宿舍的同学以保护现场,查封朱令在学校的物品,进一步化验;薛芳渝教授则表示,迁出同学有困难{{efn|朱令物品被盗有多个版本。最早的版本是在1998年的《中国法律》杂志里提及朱令的水杯和中药杯丢失 。同日,清华大学派出所对朱令家属进行笔录,并对其告知朱令生活用品被盗一事;1995年底,清华大学派出所所长李慕成告知朱令父母,“有对象”,“上面批准后,开始短兵相接,只剩一层窗户纸”;1996年2月,北京市公安局十四处有关领导对朱令家属表示案件难度很大,仍在努力之中;1997年2月,清华大学化学系薛芳渝教授告知朱令家人,校方将配合警方作一次有效的侦破行动,但后来一直没有下文。

根据北京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在2013年5月8日17时06分发布的【北京警方回应“朱令令案”】,北京市公安局组成专案组开展侦查工作,根据朱令的日常活动情况,调查走访130余名相关人员,并对北京市经营、使用铊盐的全部100余家单位开展工作。

讯问嫌疑人孙维
孙维(又名孙释颜, Jasmine Sun),女,北京人

而孙维更表示,1997年在警方的调查中,清华大学转而向警方表示,清华大学实验室的化学品管理非常严格,只有化学系有铊盐,且孙维是唯一能接触到铊盐的学生。根据1997年1月1日施行的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对于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十二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在被持续讯问8小时后,孙维在讯问笔录上签字

但自1995年5月7日立案之后,该案从未进入诉讼阶段,北京警方也一直没有对外宣布侦破此案。

即便该案1998年8月25日以无果的结论结案后,警方也并未向社会公布结案的消息。

2006年,已经退休的清华大学派出所所长李慕成对记者说,“这件事是市公安局十四处刑警队李树森主办的,我们只做协助工作。”

主要负责该案件的北京市公安局十四处的李树森,在2006年对采访他的记者表示“这件事在调查工作中已有一定结论,从个人来讲,我不愿意回答;从公安民警的纪律来说,我不宜发表意见。领导要求我怎么向媒体说一些事情,我只有照办。”他表示由于公安机关内部纪律的要求,只能说抱歉,不能回答记者的问题,“这件事情很敏感,过去那么长时间了……”。

1998年8月25日,即本案结案当天,北京市公安局约见朱令家属称:经过职业病防治研究所化验鉴定,确定朱令是铊中毒;查清清华大学铊盐的使用情况,确认清华大学实验室购买过铊盐,铊盐毒品的使用没有经过严格的管理和登记;朱令是在学校内中的毒;排除了朱令本人曾使用或接触过铊盐;排除其家属或亲朋接触过铊盐

孙维还表示,自己不能够“替学校背这么大的黑锅”。。

其他争议
网络名人方舟子和斯坦福大学博士石毓智在网上质疑贝志城言论。朱令家的律师之一张捷也说:“贝志城当初应当有些话说大,被方舟子抓住”,但受到质疑更多的是贝志城自相矛盾的一些说法。例如:“大学后完全没见过面,所以朱令第一次中毒也没有去看望过”和“印象中在她出事前,我只在去清华找朋友玩的时候在路上碰到她一次寒暄几句”。贝志城最初声称孙维作案动机是“争演出”,在孙维声明发表后,也承认“这个(争演出)能不能算动机,现在的我和三年前的判断也有不同。”

公开案情的呼吁
2006年,朱令曾经所在的物化2班试图组织一次联名公开信,“请求公安机关重新侦查该案”

2008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正式实施。朱令家人向北京市公安局提交要求公开朱令急性铊中毒案侦破过程和结果的申请而其父吴承之则对《温州都市报》表示,他“如果要放弃,十几年前就放弃”并且“要求信息公开”。

2013年5月9日,李春光以朱令代理律师的身份,被朱令父母授权于2013年5月9日12时左右向北京市公安局寄送《信息公开申请书》,要求:公开北京市公安局“结办”“朱令令案”的事实材料依据、规范性文件依据以及相关程序文书资料等信息;对该案中“不予公开的相关涉密材料”的密级及保密期限予以公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9、13、21、22、24和26条的规定,北京市公安局应当在15个工作日之内向申请人(朱令父母及其代理律师)以书面形式公开申请事项。但是,截至2013年6月9日,北京市公安局对此未作出任何回应。

一封神秘的信件
2013年9月26日,有网友在微博发布“一封奇怪的来信”,直指朱令铊中毒案是朱令室友集体投毒所致。次日,各大网络媒体纷纷转载报道此事。此网友称:“信件已交北京警方,目前尚未得到答复”。李春光律师亦在微博晒出此信的信封照片。当年6月底,朱令家人收到一封写自美国洛杉矶、寄自拉斯维加斯的信件。这封信落款是5月31日,寄出日期是6月4日于美国的拉斯维加斯。落款“冬冬”的作者在信中称,如果不是朱令影响别人休息,“也不会被同宿舍人集体毒残”。信中写到:“她影响别人睡眠已有两年多,同宿舍人均处于半崩溃状态,且忍无可忍,只想将她逐出宿舍,要她生病留级,将她毒残,纯属意外。”媒体记者未能联系到该网友求证信件照片的来源。

相关各方
清华大学
对清华大学的质疑
朱令病因确诊后,清华大学化学系隐瞒分析中心有铊的事实。2006年,原物化2班的一名同学回忆此事时说,“至少在朱令病因确诊后,化学系不应该隐瞒分析中心有铊的事实。”从1995年起,清华大学校方一直声称,清华大学的化学毒品管理十分严格,本科生不可能接触铊盐。。孙维本人也从未否认自己可以接触到铊盐,但对清华大学向警方所说的自己是唯一一位能接触到铊盐的学生的说法则并不认同。

此后,经孙维及父母多次催促,1997年8月下旬,清华大学党委、校办及化学系领导等人在清华大学招待所(丙所)接待孙维及父母。孙维及父母表示,清华大学扣发孙维的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毫无依据。清华大学党委领导则称:“现在有两条路让你选择:要么要学校承认错误,要么解决你的问题。”并称,“你想让清华认错,是绝对不可能的!”此次谈话双方不欢而散。此后,孙维又给清华大学党委领导打两次电话,要求:“学校如不发证书就应该给我们一份不发证书的书面通知。”1997年9月29日,化学系领导打电话通知孙维第二天赴学校领取证书。如,拒绝进行铊中毒的化验;坚决拒绝一切对于铊中毒的怀疑;拒绝为朱令家属化验铊提供样品;对于朱令家属的化验结果表示怀疑;拒绝使用特效药普鲁士蓝进行治疗若干天,坚持使用自己的解毒方案;输血没有合法的手续造成朱令丙肝,等等。

案外活动
致信高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办公厅在2007年9月17日发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关于政协十届五次会议陈章立委员来信反映问题调查情况的复函(公办查〔2007〕040014号)》中首次披露,在该案的侦查过程中,“朱令令的家长多次致信中央领导和有关部门,中央和有关部门领导同志均对此作出批示,要求加强办案力量,尽快办结此案。”该复函未向社会公布。。

《燕大校友通讯》在此信下摘登《中外期刊文萃》1997年第6期上的记者采访报道。文末附有校友会的捐款呼吁。
*会长:雷洁琼(时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中国民主促进会中央主席。原北京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常务副会长:张定(原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党委书记、社长)
*副会长:
**吴阶平(时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九三学社中央主席)
**陆禹(时任北京市对外友好协会顾问。原北京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兼秘书长、中共北京市顾问委员会副主任)
**侯祥麟(时任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及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高级顾问,中国石油学会名誉理事长。原全国政协常委)
**王琇瑛(时任中华护理学会荣誉理事长,原全国妇联副主席)
**叶笃义(时任全国政协委员,原中国民主同盟中央副主席、全国政协常务委员)
**陈鼎文(原北京市政协副秘书长、北京市文化局副局长)
**侯仁之(时任北京大学教授、中国科学院院士,原全国政协委员)
**龚普生(原驻爱尔兰大使、全国政协委员)
**王钟翰(时任中央民族大学教授)
**方圻(时任北京协和医院内科学教授、名誉院长、中华医学会常务理事)
**轲犁(原北京体育大学副校长、中华全国体育总会秘书)
**魏鸣一(原电子工业部副部长、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董事长、中共第十二届中央候补委员)
**吴惟诚(时任西南联大北京校友会副会长,原中共北京市委统战部副部长)
**王广荃(原北京市计划委员会主任、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李伯康(原中共北京市委统战部部长、北京市政协副主席)
**刘文兰(时任《燕京学报》编委,原北京大学团委书记)
**经君健(时任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研究员)
**边肇基
*总干事:石文博

据孙维称,后来,在得知朱令家人早在1997年上半年就上书国家领导人后,孙维家人于1998年1月也给高层领导写信反映情况。

孙家首次主动提出沟通
2006年1月14日,孙维父母托朱令的大学同学转交给朱家一封信,主要内容是希望两家进行沟通

1995年9月,《女友》杂志记者陈童发表文章探讨铊中毒的原因,但在采访朱令同宿舍女生时受到冷遇。

1996年8月,美国的《读者文摘》发表题为“互联网上的急救”的文章(原题:Rescue on the Internet),详细记述在朱令中毒事件中,中国大学生通过互联网传递患者信息,世界各地医学专家联手诊断治疗,中美医学专家艰难弥补分歧,成功救治朱令的故事。这是朱令铊中毒事件第一次被外国主流媒体报道。

1998年6月,《生活时报》报道朱令家属和协和医院的医疗纠纷。

1998年6月,《中国律师》刊文记录朱令住院,互联网诊断,协和医院治疗的经过,部分内容涉及协和医院在此事件中的某些不积极的医疗行为:未经实验室检查,武断排除铊中毒;拒绝了解互联网上世界医学专家的建议,耽误诊断等。文章首次指出朱令在协和医院住院期间的主治医师名叫魏镜。魏镜医生是学术文章“铊中毒五例临床分析”的第二作者12月31日,《北京晨报》同样报道朱令的近况。两篇报道都没有关于投毒的信息。

2001年,《三联生活周刊》和《环球时报》分别在2月19日及3月13日报导朱令家属与协和医院的医疗纠纷的终审结果。

2002年至2007年
2002年3月25日,贝志城以真实姓名在“新语丝”网站发表《朱令案件的一些情况》一文,称几乎可以相信孙维是謀害朱令的凶手,并爆料指称孙维是因在民乐团同朱令争抢古筝演出机会而产生矛盾,同时他还“谴责政治在里面的干预”。

2005年11月30日,在天涯社区,一名ID为“skyoneline”的用户发表《[http://bbs.tianya.cn/post-free-421182-1.shtml 天妒红颜:十年前的清华女生被毒事件]》重提此案,指控孙维就是真凶,声称孙维是唯一能接触到铊盐的学生,并指此案未破是“因为政治的干扰”,还爆料称“据网上传言,孙维的祖父曾任民主革命委员会副主席,参加过辛亥革命。孙维作为最大嫌疑人曾接受警方调查。据说孙维祖父死前,最高领导人去探访他,他的要求就是把他孙女放出来。又据说当时的北京市公安局局长大发雷霆说:放他妈什么放,打死装在麻袋里放出去。”这个帖子在天涯社区内引起关注,网友纷纷指责孙维。一些网友甚至對其進行人肉搜索,找出孙维的家人、住址、所在单位等个人信息,还有朱令和孙维所在班级的同学列表。

2005年12月30日,天涯社区一个ID为“孙维声明”的用户(此ID由孙维父亲证实为孙维本人,驳斥孙维及其同学的发言称:孙维在1997年之前已经被调查;孙维爷爷托话,高层干预不是空穴来风;宿舍关系不是像孙维说的那样好;贝志城,朱令和朱令家人都深信孙维是凶手。贝志城还写道,“记得多年前我去朱令家看望朱令时,朱令曾经喃喃自语说:我还把孙维当好朋友……难怪她在我休息(至第一次中毒后回清华)的时候老给我送咖啡喝。”,驳斥各种谣言,如“孙维天天给朱令喝咖啡”、“在孙维床下的箱子里找到彻底清洗过的咖啡杯子,孙维的解释是朱令一直不在怕杯子脏了,所以就给洗了,然后怕落灰所以放到自己箱子里保管”、“清华传言朱令中毒是因为他爸爸走私铊,不小心沾染的。同时,我补充一点,谣言的来源最后查到,确定为孙维所为”、“孙维声称公安仅在97年询问过她一次,这也是撒谎。不说派出所和学校保卫部,据我所知,市公安局在95年开始就传唤过她很多次”、“经公安部调查,在做了大量工作后,孙维本人承认她对朱令下毒----”等等。最后,孙维特别声明,“我已委托家人于2006年1月9日向公安机关正式提交书面申请,强烈要求公安机关采取透明办案方式重新侦查朱令中毒案件,查明真相,给朱令家人一个交代、还我清白!”

2006年1月29日,一位自称孙维同班同学的用户匿名在新浪网上发表文章《孙维同班同学:我们替孙维辩护的真相》,指控孙维在天涯社区发表声明是一起精心策划的集体行动,并附上指导同学为其上网辩护的《回帖纲要》。在文章的结尾附有据传是孙维,谢飞宇,金亚,高菲,李含琳,王琪的MSN账号(电子邮件)。据说,孙维与朱令的一名同班同学曾在清华校友网要求涉事的同学解释《回帖纲要》的真伪,但没有得到回应。该同学也表示,他认为邮件和回帖纲要都是真的,而且涉事同学没有再在清华大学校友网与其他同学联系。邮件集中也有被《羊城晚报》记者认为是孙维让好友不回复该名同班同学的邮件。

2007年3月,全国政协十届五次会议召开之际,全国政协委员陈章立(原中国地震局局长)上交有关朱令的提案,希望抓紧破案并且妥善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办公厅在2007年9月17日发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关于政协十届五次会议陈章立委员来信反映问题调查情况的复函(公办查〔2007〕040014号)》(见上文)。

2013年4月17日晚,贝志城@一毛不拔大师 在腾讯微博接受网友提问,直指孙维是未被绳之以法的嫌疑人,称不认为嫌疑人(指孙维)有被绳之于法的一天,并再度公布“发帖指南”,称当前更希望大家为朱令捐助。

2013年4月18日,天涯论坛帐号“孙维声明”时隔七年后再度发帖《[https://web.archive.org/web/20130422102507/http://bbs.tianya.cn/post-funinfo-4092499-1.shtml 这么多年,和很多人一样,等待真相水落石出的那一天]》,声称她希望真相大白,比任何人都想将真凶绳之于法。不过,值得一提的是,天涯网站在2011年底曾发生过大规模帐号泄露事件。此次网络事件再度引起中国及海外华人网民对孙维以及相关室友的“人肉搜索”,找出据称是相关人员的电话、家庭住址、工作信息以及个人照片等个人信息。

2013年4月19日,《南方都市报》通过电子邮件采访据称在2005年底破解孙维及相关人员电子邮箱的计算机“黑客”,获得孙维指导几名同学支持她澄清嫌疑声明的“发帖指南”等资料。“黑客”的身份获得贝志诚的确认。

2013年4月29日,广东《羊城晚报》发表《朱令“铊”中毒,何时有真相》的报导,被各大网站转载,其中新华网、人民网的转载链接后来删除。

2013年5月,莎拉·蒂斯黛尔诗作《Like Barley Bending》的中文版《大麦歌》在中国大陆網路走红,网传作者为朱令铊中毒事件中的受害者朱令。这篇朱令在高中时期的译作受到网友赞赏,称其超越原诗意境,比郭沫若的译作高出一筹。当时正值朱令案升温时期,诗的内容不禁让人们想起朱令的遭遇,为之唏嘘。然而,这首“朱令译《大麦歌》”的出处始终不详。事实上后来人们发现这首译作大概率并不是朱令翻译的,而是台湾著名学者李敖译作《大麦诗》的讹传,其翻译的时间是1960年,在李敖入伍当兵之时,该作品后来收录于《李敖大全集》中。

2013年5月3日,新浪微博屏蔽以“朱令”、“孙维”、“铊中毒”、“铊”等做关键词进行的微博搜索。陈坤、姚晨、李开复等名人关于朱令案的微博遭到删除。5月6日,新浪微博的微博搜索解除对上述关键词的屏蔽。截至2013年5月11日,该在线请愿已获得14万余签名

2013年5月6日,新华网发表题为《舆论呼吁及时澄清“朱令案”传闻》的新闻评论,评论中发出:“案子卡在哪里?对朱令家属的询问乃至申请信息公开,究竟为何搪塞、不予告知?玄之又玄的所谓‘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不予公开的其他情形’具体指的是什么?特别是公众质疑的,当年本案有没有受到权力的不正当‘干涉’?”等7个疑问。新华网的这篇评论随后也被删除。

2013年5月7日,在无锡电视台经济频道的《观点制胜》节目中,朱令的父亲吴承之接受采访,首次在公开场合指控孙维是最大嫌疑人。吴承之告诉记者,在1997年4月初,北京市公安局退休老公安王补(前北京市公安局科研处处长)曾专门找到他们夫妇,提醒他们作案人应具备的几个条件:一、在1995年2月20日至3月3日间,能够接触到朱令的饮食起居,能不使朱令察觉投毒;二、熟知朱令活动规律,生活习惯,掌握投毒的时机和场合;三、懂得铊盐毒性、毒理;四、可接触到铊盐;五、有作案动机;六、有异常表现。

吴承之在访谈中称,孙维是最大嫌疑人。他认为主要有3点根据,第一当年清华大学曾经向他证实孙维是校内唯一有机会接触到铊的学生;第二,检验结果表明,朱令先后2次铊中毒,而第二次中毒地点就在宿舍内;第三,他们向警方报案后没几天,朱令过往的宿舍就发生一起离奇的盗窃案,唯一丢失的就是朱令曾经用过的一些洗漱用品,这是在销毁投毒证据。而且根据在王补过世前给他的其对凶手的分析和资料,吴承之“很明显知道谁是凶手”。但是,吴承之暂时不希望公开此份材料。吴承之还称,王补把“他的手稿他的案件分析全部给我们留下,他没给他领导留”。

2013年5月9日,《人民日报》发表署名评论《朱令案,公开是一剂解毒良药》,呼吁公安机关公开朱令案。

2013年5月,国际各大主流媒体开始纷纷报道朱令事件,评价中国社会对此事的反响,论述事件对当今中国社会和政治的影响,包括美国的有线新闻网(CNN),《洛杉矶时报》、《华尔街日报》,《基督教科学箴言报》、《西雅图时报》,英国的路透社,法国的法新社、《世界报》,日本的时事通讯社、朝日电视台,香港的《南华早报》,澳大利亚的《澳大利亚人》,波兰的《选举报》,及众多网络媒体。

在此期间,中国国内网上各种有关孙维拥有“显赫身世”的小道消息被热传,且更将孙维的爷爷孙越崎与已卸任的原中共中央总书记江泽民设法联系起来。比如,有的消息称“1992年10月16日,孙越崎百岁华诞时,江泽民送来一张他与孙越崎亲切交谈的彩色照片留作纪念。”以此为依据指称孙越崎与江泽民关系非凡。《基督教科学箴言报》5月6日的文章指出,“很多普通市民认为证据被隐藏,原因是孙维的堂伯父曾任北京副市长以及孙维的爷爷据传是当时总书记江泽民的朋友。”而孙孚凌则曾在1983年到1993年担任北京市副市长,1993年到2003年担任全国政协副主席。

2013年5月6日的《基督教科学箴言报》发表文章指出,中国民众的怒火指向孙维可能是因为“精英子弟被广泛认为享有特权”。2013年5月7日的《环球时报》则指出,“舆论激动的原因主要有两点,一是朱令的悲惨遭遇令人唏嘘,二是网上盛传嫌疑人孙维的家庭‘有背景’,当时孙家是通过‘动用关系’平息此案的。”但该报同时指出,“孙维‘家庭背景’的硬条件在北京算不上很显赫,她的亲属即使有心阻止在中国顶尖大学里投毒致残案的调查,也绝不会像网上一些人想的那样容易。”2013年5月7日,香港《南华早报》注意到中国内地的官方媒体罕见地大规模关注此案,并称“中国的网民则普遍认为,一桩并不复杂的刑事案件会在19年後又重新提起,‘此前是因为政治介入,现在仍然是’。”

2013年5月13日,《电脑报》发表题为《朱令谜案:18年前的中国第一次网上会诊》的专题报道,从技术上再次回顾朱令事件。

2013年5月,身在纽约的导演王翀和编剧赵秉昊决定与南京大学合作,计划于9月上演聚焦朱令案的新浪潮戏剧《普鲁士蓝》。因为多方原因,该创作难以推进,现在无限期延后。

2015年
2015年7月28日,白宮拒絕對先前的請願書發表評論。

2023年至2024年
2023年12月,一些澳大利亚华人向澳大利亚国会请愿,要求驱逐据信定居该国的孙维。法律专家认为,该请愿没有法律依据,驱逐某人只能因其在申请定居过程中提交虚假材料。

2024年1月,《澳大利亚人报》披露了孙维的近况,称孙维已经改名为孙释颜(Jasmine Sun),生活在新南威尔士州史蒂芬斯港,是一名房地产投资人。

4月,吴承之证实近日致信最高检要求再查朱令案。他表示,之所以不能忘记「朱令案」,是因为「朱令本来就是被人投毒的」。「很冤啊!所以我们就要给她申诉,把事情搞清楚。」。

5月,多年来帮助朱令及其家庭的华霖救助基金所运营的微信公众号“朱令我们在一起”发文称,朱令母亲已经收到最高检的短信,称已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将来信交由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审查办理。朱令母亲也收到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的通知。

援助
民间募捐
自从朱令住进协和医院后(1995年3月),负责朱令公费医疗的清华大学向协和医院支付近50万元的治疗费用而截至2013年5月3日,帮助朱令基金会共收到捐款,总计$177,952.27。

代理律师
2006年2月,北京市立天律师事务所接受朱家委托,派出张捷和李海霞两位律师为朱令家属提供法律服务及帮助,维护朱令及家人的合法权益。

2013年5月9日,李春光以朱令代理律师的身份,被朱令父母授权于2013年5月9日12时左右向北京市公安局寄送《信息公开申请书》,要求:公开北京市公安局“结办”“朱令令案”的事实材料依据、规范性文件依据以及相关程序文书资料等信息;对该案中“不予公开的相关涉密材料”的密级及保密期限予以公开。李春光毕业于四川大学法学院,法学讲师,2005年获得清华大学法学硕士学位。目前是西南林业大学副教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刑委会委员,云南凌云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而《新闻晨报》在8月16日的报道中引述清华大学学校办公室一名男性工作人员的消息称,各种渠道都没有收到此份律师函,李春光对此表示“荒唐”,并表示会静观其变。

2013年9月25日,李春光律师在其微博上发布案件的最新进展:“1.校方已收阅该函,校方高层与朱父母已开始接触;2.基于校方要求并尊重朱父母意愿,律师暂不介入该接触过程,亦不就此接受任何采访;3.已启动向国务院法制办申请信息公开事宜;4.北京警方与朱父母仍保持沟通中;5.朱父因病住院手术刚刚痊愈,无大碍。”四川在线记者联系到李春光,他表示,朱令案的进展颇为缓慢,“这个过程也比较艰辛,所以今天才发布案件进展,也感谢律师团的其他成员的协作。”“基于校方要求并尊重朱父母意愿,律师暂不介入该接触过程,亦不就此接受任何采访。”李春光说。

2023年12月23日,《极目新闻》记者致电李春光律师,他称是23日上午朱令在清华时的同班同学给他打了电话,告知了他朱令离世的消息,并受朱令父母的委托,邀请他参加将在北京举行的遗体告别仪式。李春光还表示:从程序上而言,此案本身不因朱令女士离世而终结。

参见

  • 《朱令的四十五年:北京清華女學生毒殺疑案》李佳佳 著,春山出版 2019年11月,ISBN 9789869804233 ,此書曾獲台灣鏡週刊2019年度好書名單。
  • 铊中毒
  • 2004年云南大学宿舍马加爵故意杀人案
  • 2013年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宿舍林森浩故意杀人案(投毒者称朱令案之未破刺激其向室友下毒)

注释
参考文献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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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s://groups.google.com/forum/#!msg/sci.med/pkJFiWEAvAk/JLyBXxzM6Y4J 需要帮助]1995年4月10日
*# [https://groups.google.com/forum/#!msg/sci.med/JDInGnOvQGI/7_4WMW4cRkYJ 来自朱令朋友们的她的病情信息]1995年4月19日
*# [https://groups.google.com/forum/#!msg/sci.med/rfPF6uxKRdk/9oOB46fiQicJ 来自朱令朋友们的她的病情信息]1995年5月2日

  • skyoneline《天妒红颜:十年前的清华女生被毒事件》天涯社区 2005年11月30日
  • 花沐兰 天涯社区 2006年1月3日
  • 孙维声明 【孙维的声明--驳斥朱令铊中毒案件引发的谣言】 天涯社区 2005年12月30日
  • 朱令律师张捷

【作为朱令律师当年在网络的主要发言】 2006年4月5日

  • 朱令律师张捷

谁是谁非任评说【朱令铊中毒案证据分析大全】 2013年4月20日

  • 朱令律师张捷

谁是谁非任评说【朱令律师谈朱令案老刑警这反常的妖】 2013年6月7日
视频
; 2013年前

; 2013年起

专题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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