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蘭明珠

明珠(;),葉赫那拉氏,字端範,清朝康熙时期文華殿大學士。满洲正黄旗人。

出身
明珠是叶赫贝勒金台石之孙,其始祖为星恳达尔汉(亦胜根打喇汉、打叶)。父尼雅哈率叶赫部降于清太祖努尔哈赤,被授佐领官职。岳父是多尔衮的亲兄英亲王阿济格。

仕途
康熙初年,纳蘭明珠擔任侍衛、治儀正,不久後升遷為内務府郎中,康熙三年(1664年)被提拔为内務府總管,成為宫廷事務的最高長官。康熙五年(1666年)任弘文院學士,開始参與國政。康熙七年(1668年),纳蘭明珠奉命與工部尚書馬爾赛調查淮揚水患,查明清口為淮河、黄河交匯處,並商議修復白駒場的舊閘口,鑿開黄河北岸河道引流。不久后,纳蘭明珠被任命為刑部尚書。康熙九年(1670年)加封都察院左都御史,擔任經筵講官。康熙十一年(1672年)改任兵部尚書。康熙十二年(1672年),皇帝到南苑晾應台巡視八旗兵,纳蘭明珠提前頒布教條訓練士兵,等到檢閱之日軍容莊嚴整齊,康熙因此非常讚賞他的才能。

生平
明珠出生於天聰九年十月初十(1635年11月19日)。“初任云麾使,二任郎中,三任内务府总管”,“掌内务政令,供御诸职,靡所不综”。康熙五年(1666年),任内弘文院学士,参与国政。康熙七年(1668年)授刑部尚书,奉命和工部尚书马尔赛调查淮扬地区水患,查明清口是淮河、黄河汇合处。康熙九年,改任都察院左都御史。康熙十年二月,充经筵讲官。

康熙十一年,迁兵部尚书。主张撤除三藩,大学士索额图等人主张处死倡议撤藩的人,康熙帝拒绝。十四年,调吏部尚书。十六年,授武英殿大学士,累加太子太师。他官居内阁十三年,“掌仪天下之政”,在议撤三藩,抗御外敌等重大事件中,起了积极作用。

康熙十七年(1678年)到二十七年(1688年)間,約十幾年的時間,是明珠權勢最為強盛的階段。當時三藩之亂平定,戰爭逐漸平息,明珠擔任滿洲的首相,與漢人的首相杜定德等一同努力,致力於推動國家的發展,因此受到皇帝的寵愛。曾經皇帝賜予他一本寫有「朕萬歲餘暇,留心經史,時取古人墨跡臨摹,雖好慕不衰,然未窺其堂奧,歲月既深,偶成卷軸。卿等佐理勤勞,朝夕問對。因思古之君臣,美惡皆可相勸,故以平日所書者賜卿,方將勉所未逮,非謂書法已工也。」的親筆書信,表達對他的欣賞和期望。

康熙二十三年,學道考試結果公布後,前來晉升學道的人都會事先商討價碼,當九卿選擇時,必須遵從明珠的風格,任意安排職位,這樣一來學道考試也充斥了賄賂,士風和教育墮落了下來。明珠的貪婪之事康熙皇帝並不是不知道,曾經對他說過:「身為官員要清廉,成為龍的很少。你擁有全才,不易得到,只要稍加研讀『性理一書』,就會發現自己的不足之處。雖然不能完全依據此書行事,也應該努力去研究,理解其中的道理。」因為明珠貪婪無度,所以才用「言於成龍」來激勵他。但明珠最終並未覺悟,不久之後,言官郭淳彈劾他,結果被罷免大學士職務。

雖然明珠被賄賂所罷免,但他在位時對下屬非常嚴厲,所以在他掌握政權的時候,家奴們都不敢做出欺詐行為。他的做法是廣泛分配土地財產,讓家奴們各自負責,慷慨地給予獎賞,使每個人都能自給自足,同時嚴禁他們干涉外務。此外,他還設立一個主家長,負責家務事,如果家奴有不法行為,允許主家長處罰,即使能逃脫一命,也會被驅逐,其他人也不敢容忍留下,認為「在明府底下都不能留,更何況其他地方呢?」因此他的屬下都恪守法紀,嚴謹守法。

明珠表面上为人谦和,但他利用康熙帝對他的宠信,独揽朝政,贪财纳贿,卖官鬻爵,與索額圖“權勢相侔,互相仇軋”;康熙二十六年冬(1687年),直隶巡抚小于成龍向康熙密奏:“官已被明珠、余国柱卖完。”康熙帝问高士奇:“为什么没有人參劾?”高士奇回答:“人谁不怕死?”康熙二十七年,郭琇弹劾明珠、余国柱“植党类以树私,窃威福以惑众”,被參劾罢政不久,又以功復原级,繼續担任内大臣二十年,然不复被康熙帝所信任重用。

康熙四十七年(1708年)四月十五日,病逝北京。康熙帝派皇三子胤祉前往祭奠。

明珠有三子:长子纳兰性德為清代著名词人。次子纳兰揆叙,三子纳兰揆方。明珠曾幫助納蘭性德的朋友顧貞觀,力救吳兆騫。

世系
*祖父金台石
*伯父德爾格勒
**子索爾和
***清代文献称康熙帝惠妃为其女。惠妃实为內務府正黃旗包衣出身的郎中索爾和之女,姓烏拉那拉氏。
**女,鄭親王濟爾哈朗繼福晉
**女蘇泰,林丹汗遺孀,鄭親王濟爾哈朗五娶福晉
*父親尼雅哈,妻墨爾齊氏
*纳兰明珠
*妻愛新覺羅氏(1637-1694),英親王阿濟格第五女
**长子纳兰性德,清代著名词人,元配盧氏(1656-1677)、繼室官氏、妾顏氏、外室沈宛
***長子富格(1675-1700)
****子瞻岱(1699-1740)
*****女納蘭氏,雍正十一年嫁鄂倫(其父鄂爾奇為大學士鄂爾泰之弟)
***女納蘭氏(1675-1700),夫內閣學士高其倬
***次子富爾敦(1677-?)
***三子富森(1685-?)
***女納蘭氏,嫁年羹堯
***女納蘭氏,嫁馬喀納
**長女納蘭氏,嫁一等伯李天保,李永芳之曾孫,軍機大臣兼雲貴總督李侍堯之祖輩。康熙帝安嬪的堂侄,亦或是福康安生母
****三女納蘭氏,嫁護軍參領布希禪,阿巴泰裔孫
****四女納蘭氏,黄一农称乾隆帝舒妃即是此女(存疑)
***次子永福,妻愛新覺羅氏(1704-1727),胤禟第三女
****長女納蘭氏,夫愉郡王弘慶
****子寧琇,嗣永壽
****次女納蘭氏,夫宗室永㥣
**三女納蘭氏,早逝,著有《繡餘詩稿》
**某女格格納蘭氏,康熙帝嬪御,幼年入宮。或是納蘭明珠三个女儿中的一人,或是未被记录的女儿。

納蘭明珠家族佐領
《欽定八旗通志》有與明珠家族相關佐領記載如下:

  • 正黃旗滿洲第三參領第六佐領 滿洲 世管佐領 明珠 葉赫那拉氏 葉赫
  • 正黃旗滿洲第三參領第七佐領 滿洲 公中佐領 星德(即明珠長子性德或興德) 葉赫那拉氏 葉赫 (注:原為世管佐領,後改為公中佐領)
  • 正黃旗滿洲第三參領第八佐領 滿洲 國初 互管佐領 巴雅爾圖(伊爾根覺羅氏)/南楚(葉赫那拉氏,即明珠堂兄弟) 葉赫 (注:由正黃旗伊爾根覺羅氏和葉赫那拉氏兩族互管)
  • 正黃旗滿洲第三參領第九佐領 滿洲 國初 世管佐領 索爾和(明珠堂兄弟) 葉赫那拉氏 葉赫
  • 正黃旗滿洲第三參領第十佐領 滿洲 康熙23年 世管佐領 僧格(明珠叔祖之孫) 葉赫那拉氏 葉赫
  • 正黃旗滿洲第四參領第十一佐領 滿洲 康熙13年 公中佐領 由明珠、穆占(明珠侄)、齊蘭布(正黃伊爾根覺羅氏巴雅爾圖家族)、雅圖、覺羅薩秦五佐領內分出
  • 正黃旗滿洲第四參領第十四佐領 滿洲 康熙22年公中佐領 鼐忠阿 明珠佐領余丁

注:第三參領第六、第七、第八、第九、第十佐領皆為明珠曾祖父楊吉砮之後裔,以第八和第九佐領為根源佐領,入關後由兩佐領滋生第六和第十兩個佐領。康熙年間再由第六佐領(明珠)滋生第七佐領(明珠長子性德);同時明珠、明珠侄穆占佐領下余丁同其他家族合為第四參領第十一佐領、第十四佐領兩公中佐領,來源《钦定八旗通志》第四、五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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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書目

  • 《明珠及妻觉罗氏诰封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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