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解放军沈阳军区

撤销前夕的大军区划分与陆军集团军分布]]

中国人民解放军沈阳军区,是中国人民解放军大军区之一,是战略区域内合成军队的最高领导指挥机关,负责黑龙江、吉林、辽宁等3个省级行政区内及内蒙古东部的陆、空军部队作战指挥和所属部队的军事、政治、后勤工作,领导辖区内的民兵、兵役、动员工作和战场建设。军区机关驻沈阳市。2016年在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中撤销,由新成立的北部战区接替。
沿革
1945年10月9日,中共中央批准在沈阳组织东北临时性军事指挥机关“东北军区司令部”。同年10月31日,东北军区司令部改编为东北人民自治军总部。东北军区司令部和后来的沈阳军区没有渊源关系。

1948年1月,东北民主联军改称东北人民解放军,东北民主联军总部改为东北军区兼东北野战军领导机关,林彪任东北军区兼野战军司令员兼政治委员。1948年8月,东北野战军和东北军区机关分开,林彪任东北军区司令员兼政治委员和东北野战军司令员,罗荣桓任东北野战军政治委员。1948年11月辽沈战役结束后,林彪、罗荣桓率东北野战军入山海关作战,东北野战军机关离开东北。1949年3月东北野战军改称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四野战军。

1948年11月1日,中央军委发出通令,统一规定全军的组织编制、番号,其中军区分为一级军区(即大军区)、二级军区、三级军区、军分区,实行四级军区体制,即在中央局相应区域设一级军区,在中央分局相应区域设二级军区,在省和行政区设三级军区,在地区(专区)设军分区。各级军区均以所在区域的地区或地点命名。

1949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时,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直辖5个一级军区:东北军区、华北军区、华东军区、华中军区、西北军区。1950年1月,华中军区改称中南军区;2月成立西南军区。至1950年7月,全国共有6个一级军区:东北军区、华北军区、华东军区、中南军区、西南军区、西北军区

; 副主任
*姜道洪 少将(2016年—)

; 军事组组长
*李毅 少将(2016年—)

; 保障组副组长

; 政治委员
*罗益昌 中将(2016年1月—)。
参考文献
参见

  • 中国人民解放军北部战区
  • 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四野战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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