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空警报是在城市受到空袭威胁时鸣响的提醒人们防空避難的警报,是城市民防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防空警报除了在战争时期使用,也在非战争时期为了纪念某些重大事件而使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大陸地區)
种类
防空警报通常分为预先警报、空袭警报和解除警报三种,每种警报均鸣3分钟为一个周期。
预先警报
预先警报于可能遭受空袭威胁时鸣响。预先警报为响36秒,停24秒,反复3遍,共3分钟。。
部分城市和地区试鸣防空警报的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并未对防空警报试鸣的日期作统一规定;自2006年起改为4月21日9:30-10:03,纪念1941年4月21日福州沦陷。
*济南市:5月3日10:00,为悼念五三惨案(又稱濟南慘案)的遇难者。
*厦门市:5月10日15:00-15:30,纪念1938年5月10日厦门沦陷日。
*徐州市:5月19日9:00,纪念1938年5月19日徐州沦陷,徐州会战结束。
*重庆市:6月5日10:30,为悼念1941年6月5日日军较场口大轰炸大隧道惨案的死难同胞。
*武汉市:10月25日16:00-16:30,为纪念1938年10月25日武汉沦陷,武汉会战结束。
*湖南省:11月1日9:30-9:49,人防知识、法规宣传。
*青岛市:11月14日10:00-10:20,为纪念德意志國軍隊于1897年11月14日占领胶州湾。
*桂林市:11月30日11:00,为悼念日军空袭桂林的遇难者。
*南京市:1996年至2014年为12月13日10:00-10:33试鸣,为悼念南京大屠杀的遇难者。2015年起,随江苏省各地市统一调整为每年9月18日试鸣。
*无锡市:2014年前为11月25日试鸣,为纪念1937年11月25日无锡沦陷。2015年起,随江苏省各地市统一调整为每年9月18日试鸣
另見
*防空洞
*海嘯警報
参考文献
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