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江镇

**',是下辖的一个乡镇级行政单位。

2013年4月28日,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复同意大方县部分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撤销高店乡,设置对江镇,以原高店乡及大方镇的金星、湾子、对江、箐木、法书、龙井、元宝、杉林、花果9个村地域为对江镇行政区域,镇人民政府驻堰塘村。

行政区划
下辖以下地区: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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