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車輛號牌

香港車輛註冊號牌,在香港俗稱「車牌」或「車牌號碼」,法律上稱為「登記號碼」(),由運輸署牌照事務處負責發放;早期則由警務處負責。

除政府車輛、中國人民解放軍所使用的車輛、運輸署署長藉憲報公告豁免的任何其他車輛或車輛種類之外,車輛登記號碼的分配、展示、樣式等標準,均由香港法例第374E章 《道路交通(車輛登記及領牌)規例》(下稱「規例」)規管。

此外,香港是1949年日內瓦道路交通公約的成員,按該公約訂立了車輛國別標誌「HK」。

樣式
根據「規例」第8條及附表4,在香港行走的車輛(電單車有其他要求)需要在車頭及車尾各展示一張車牌。

構造
根據「規例」附表4,字牌上構成分為白底或黃底,須用反光物料製成,英文字母及數目字的任何部分均不得採用反光物料,長闊介乎8至11公分之間。登記號碼上的每個英文字母及數目字均屬垂直。規格參照1972年英國B.S. AU 145a標準,規定每個車牌上須印有「B.S. AU 145a」小字,此外,字牌製造廠商的名稱、商標或其他識別該廠商的記號亦須永久清晰地標在字牌上。

展示方式
根據「規例」附表4,車頭使用白底黑字,而車尾則使用黃底黑字。夜間或低能見度情形下在道路上行駛時,該輛汽車須有一盞亮着的燈,其設計須採用反射或其他方式照明,讓從該汽車後面不逾15.25米遠的任何地方觀看時,可易於識別展示在該汽車車尾或展示在附於該車尾的車輛上(視屬何情況而定)登記號碼的每一個英文字母及數目字。

字體要求(此節不包括自訂車牌)
根據「規例」附表4,一般車輛車牌,英文字母及數目字的高度不得小於8厘米,及不得大於11厘米,傷殘者車輛或電單車車牌,英文字母及數目字的高度不得小於5厘米,及不得大於11厘米,長闊亦有一定比例,不可過窄或過闊。

過往標準
1863年10月1日起,香港政府推出載具登記制度,用於載客取酬的載具包括轎、人力車、馬、馬車等,必須向政府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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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5年7月13日
| rowspan="2" |數字高度2英寸、線闊四分一英寸,於車身兩邊寫上
| rowspan="3" |數字高度2英寸、線闊四分一英寸,寫於木板上固定於後方或唯一車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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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2年11月29日
| rowspan="2" |數字高度不少於2英寸,線最少半英寸闊,寫上或掛上車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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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5年7月19日
|私家人力車、單車、三輪車的車牌置於後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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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登記號碼的申請和拍賣
任何市民有意競投運輸署拍賣的(傳統)車輛登記號碼,均可參加。此外,凡已向運輸署繳付1,000元按金,以保留某車輛登記號碼作拍賣者,也應參與,否則預留的車輛登記號碼可能以底價1,000元售予其他競投人士。

拍賣價頭十八位的車輛登記號碼
截至2026年3月1日,香港運輸署列出的拍賣價頭十八位的車輛登記號碼如下:

不同類別的車牌最高拍賣價
一位數字
9:1,300萬港元:楊受成(原為鄧肇堅所擁有);楊在1994年3月19日以高達1,300萬港元投得,當時價格是歷來香港最高紀錄,也曾一度是全球最昂貴,其後紀錄先後為阿聯酋所打破,並跌至全球第七。

二位數字
28:1,810萬港元

四位數字
8388:90萬港元

一位字母
W:2,600萬港元

根據現行法例,以個人名義登記的車牌在登記人離世後均需交出;以公司名義登記的車牌則可變相永久擁有,故部份人在投得心儀車牌後會透過公司持有。

香港往來中國內地車輛
粤港两地车牌
粤港两地车牌,香港俗称“中港车牌”,是指进入中国内地行驶并在中国内地车辆管理部门登记的香港机动车。

常規配額
領有香港車牌的車輛可申領「粵ZXXXX港」號牌,俗稱「中港車牌」,掛有這類號牌之車輛可經指定口岸來往香港和廣東省。「粵Z」號牌的申請門檻較高,例如:需要在廣東省有實際投資最少300萬人民币、擔任全國、廣東省市及部分地區人大代表或政協委员、以及對廣東省公益事業累計捐款1,000萬人民币或以上等等。自2018年11月起,已取得经由其他口岸通行指标的车辆可直接经港珠澳大桥口岸穿梭中港两地。

現時香港不少領有中港車牌的車輛為私家車、貨車和貨櫃車,而且都是香港適用的右軚車輛。至2017年11月香港大概有3萬輛私家車領有這類車牌,其後廣東省再開放3,000個私家車名額,可經港珠澳大橋進入中國內地,申請門檻降低,資格較其他口岸寬鬆,例如企業在3年內交稅達10萬人民币便可以,為投資規模較小的香港企業和高新技術公司提供便利。

此外港珠澳大橋口岸對此有特有車牌(限額10,000個),並帶有限制。2019年1月8日宣布,將分兩個階段讓現時持有常規配額及有效「封閉道路通行許可證」行走落馬洲(皇崗)、文錦渡、沙頭角以及深圳灣口岸的粵港跨境私家車,免手續費試用港珠澳大橋往返珠海口岸,試用期暫訂為兩年。但是這個計劃不適用於經大橋往返澳門口岸的車輛,有關車輛需透過港珠澳大橋澳門口岸泊車轉乘計劃方可前往澳門口岸東停車場。

一次性自駕遊
另外,領有香港車牌的車輛如需前往中國內地,亦可申請一次性的自駕遊,門檻較低,不過申請手續繁複。俗稱「粵港自駕遊」的過境私家車一次性特別配額試驗計劃2012年起推行,至2017年9月數據顯示總共有11,300個獲批申請,每日50個名額,平均每日只有5.7輛車輛獲批申請此類服務,只達到每日限額的大約十分之一。而由於受2019新型冠狀病毒病疫情影響下,往返粵港兩地均需要進行隔離檢疫,令「港車北上」計劃未能順利推行。在《2021年香港施政報告》中,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表示,粵港兩地政府同意在疫情受控和免檢疫通關實施後再推行,而北上的私家車,屆時未必只限於車主駕駛,或可容許其同行家人駕駛車輛;假如計劃運行順暢又受歡迎,當局會計劃延伸至其他陸路口岸,初步構思的延伸口岸為香園圍口岸。

2023年6月1日起,香港私家车车主可以向珠海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临时入境机动车牌证;获得牌证的车主可以驾驶香港单牌车经港珠澳大桥珠海公路口岸驶入广东省。7月1日起,港车北上正式实施,符合条件的香港机动车车主可驾车经港珠澳大桥珠海公路口岸驶入广东。

2023年7月1日,首辆「港车北上」李车主接受采访,收到鲜花祝福。

中國內地往來香港車輛
常規配額
按慣例使用「FV」及「FU」字頭登記號碼,由香港和廣東省政府共同規管,而且須向香港運輸署申領「國際通行許可證」。根據廣東省公安廳要求,車主須屬於在上一年度纳税数额达到100万元以上并已在广东省登记的国有企业、集体企业、民营企业,在广东省登记的金融机构,或在内地登记的金融机构在广东省的分支机构,其上一年度纳税数额达到100万元以上。

「粵車南下」計劃
的粤车]]

2025年,推出「粤车南下」计划;分为「港珠澳大桥香港口岸」计划及「粤车进香港市区」计划两项政策,首批开放广州(粵A)、珠海(粵C)、江门(粵J)、中山(粵T)四个城市申请;「港珠澳大桥香港口岸」计划,自11月1日起,香港机场管理局开始接受广东省私家车车主申请香港机场停车场车位,获批者自11月15日起可经由港珠澳大桥珠海公路口岸前往香港机场停车场;而「粤车进香港市区」计划,自11月1日到11月20日受理报名,12月23日起进行抽签,获批者则可於12月23日起可经由港珠澳大桥珠海公路口岸前往香港市区。

按慣例,成功申請此計劃的車輛會獲發「FT」字頭的登記號碼。进入香港前,需挂上此车牌,进入香港后车辆不得启用智驾模式和遥控泊车功能。

香港往來澳門車輛
常規配額
隨着港珠澳大橋於2018年10月24日啟用,首批供香港私家車使用的常規配額共有300個,分為公司配額及個人配額兩類,每類配額各有150個,有效期為三年,由運輸署發放。公司配額供在港澳兩地均有註冊的公司,或在澳門有關連公司的香港註冊公司申請;個人配額則供在澳門從事受薪工作或開設公司的香港永久性居民申請。持有有效配額的私家車可以經大橋進出澳門市內,不限次數,有關安排類似現時粵港兩地牌跨境私家車。

其後,配額多次增加,截至2025年底,已推出共5100個香港私家車往來港澳(市內)常規配額。由香港前往澳門之非營業車輛,獲得澳門當局豁免只需懸掛香港車牌,即可進入澳門市區。往來港澳兩地之營業車輛則需同時懸掛香港及澳門牌號。

澳門往來香港車輛
常規配額
澳門居民車主,可以在澳門交通事務局,申請澳門私家車往來港澳三年期常規配額。成功申請後,會獲發一個香港的登記號碼,按慣例,該登記號碼為「ZM」、「ZN」、「ZP」字頭的號碼。

申請此計劃的車輛,需要同時申請香港的封閉道路通行許可證及國際通行許可證。

其他

  • 政府車輛(例如:AM)只限持有政府車輛駕駛許可證(GF8)的人士駕駛。
  • 駐香港領事館一般會在其所使用的車輛前方及後方掛上鑲嵌有白底紅字刻有CC識號的橢圓形識別牌,有關車輛另需掛上一般香港車牌使用。
  • 因為1983年前香港車輛號牌顏色設定如下:私家車為白底黑字,商業營運車為黑底白字,巴士與小巴為紅底白字;前後牌顏色一樣,-{白牌車}-(非法營運車輛)因此得名。
  • 所有車齡20年或以上而未領有車牌的私家車,不論左軚還是右軚,其車主成為香港老爺車會會員後,可透過會方向運輸署申請「老爺車行駛許可證」,作為出席活動使用。運輸署會根據車子的資料,包括過往在外國的合法出牌紀錄作出審批,用家也必須購買第三者保險。每次申請的一年有效期內,只可在路上行駛12次,每次出車前均須預先通知署方。

港珠澳大橋澳門口岸泊車轉乘計劃

  • 持有香港「封閉道路通行許可證」(Close Road Permit)邊境檢查站代碼:ZMA,澳門「停泊港珠澳大橋邊檢大樓東停車場識別標誌(葡文:Dístico de identificação para estacionamento no Auto-Silo Esta do Posto Fronteiriço da Ponte Hong Kong-Zhuhai-Macau),中國大陸掛上「臨時入境」牌號者,車輛卡抵達港珠澳大橋珠澳口岸人工島後不能進入澳門境內,必須要停在禁區內之澳門邊檢大樓停車場(東停車場),再轉乘澳門當地公共交通入市區。
  • 而包括駕駛員座位在內,座位超過9個;總重量超過3.5公噸;高度超過2公尺;少於四輪的機動或非機動車輛等未經允許不可停泊東停車場。
  • 停車時間,是以時段為單位(每時段180澳門元,超過時段者270元),每日分為2個時段,每時段為12小時。每次停車最少為1個時段,最多為16個時段(即192小時),但每次停泊只能進出澳門停車場一次,並且只限指定司機所使用車輛,其他人不得駕駛。

1至10號車牌
110號車牌原本全由政府官員車輛採用,但現在除1號車牌以外,其他無字母已全部作公開拍賣。

2010年時,1至10號車牌的持有人:
*1:現任警務處處長(因此有「一哥(老大)」的含義)
*2:王明雄(財政司改用FS前使用此車牌;王在1993年2月27日以950萬港元投得)
*3:鄭公時(原為周錫年爵士所擁有)
*4:趙世曾
*5:劉鑾雄
*6:邵逸夫(1907年11月19日-2014年1月7日)(已故)
*7:香植球(1927年-2003年11月)(已故)
*8:羅蜀凱(羅定邦次子)
*9:楊受成(原為鄧肇堅所擁有)
*10:容永道(1927年-2013年11月7日)(已故)

註釋
參見
*自訂車輛登記號碼計劃
*
*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輛號牌
*澳門車輛號牌
*運輸署
*臺灣車輛牌照

參考資料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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