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季驯

{{明清人物信息框
| 姓名 = 潘季馴
| 原名 =
| 圖片名稱=
| 圖片大小 =
| 圖片說明 =
| 最高職務 = 總理河道太子太保工部尚書兼都察院右副都御史
| 國家 = 大明
| 爵位 =
| 籍貫 = 浙江烏程縣(今湖州市吳興區)
浙江湖州府歸安縣民籍
| 族裔 = 漢族
| 字號 = 字時良,號印川
| 諡號 =
| 出生日期 = 正德十六年四月二十三日
(1521年5月28日)
| 出生地點 = 浙江烏程縣(今湖州市吳興區)
| 逝世日期 = 萬曆二十三年四月十二日
(1595年5月20日)
| 逝世地點 = 浙江烏程縣(今湖州市吳興區)
| 墓葬 =
| 配偶 = 娶施氏,祖籍江南西道婺源(今江西),明代官員兼水利專家,1550年進士,廣東巡按御史、官拜太子太保、工部尚書兼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刑部尚書,曾在廣東推行「均平銀」徭役政策,成效顯著。潘季馴四度負責總理河道,指出當時「分黃導淮」的方法是錯誤的,提出「束水攻沙」、「束水歸槽」、「蓄清刷黃」、收緊河道的治水措施,一度有效治理黃河及漕運。潘季馴治水方案得到首輔張居正的支持,在張居正卒後被卷入清算張居正的事件,一度削職為民。潘季馴撰有《河防一覽》等著作討論治水,其治河措施代表了當時河道治理的最高工程水準。後來被清朝政府沿用,受譽為中國歷史上最偉大的治水英雄。

生平
1527年,潘季馴七歲時成為歸安縣學的附學生員,1533年十三歲,成為縣學的廪膳生員。潘季馴於1549年中舉人。均平銀用於支付知縣的辦公管理開支,並代替一部份里甲正役。由於數額很少,即使納稅百姓名義上支出是以前的兩倍,但他們可以從里甲正役中解脫出來,實受益良多,但他卻仍遭彈劾。1571年及1572年冬,數艘漕船在主河道翻側,勘河給事中趁機參奏潘季馴沒有處理好治河與漕運。朝廷詔令潘季馴落職閑住,由朱衡接替其職。潘季馴第一次總理河道時,黃河決堤,漕運中斷,自淮陰以下的淮河河道被奪,淮河水灌入洪澤湖,蓄水量增加,結果洪澤湖和大運河的堤壩決口,引起洪水泛濫,目的是「塞旁決以挽正流」,密集建築大壩,將從決口旁出的河水堵住,使河水集中到榦流來,以更快的水流沖刷泥沙。潘季馴亦強調,堤壩不應築成幾十里、幾百里相連不絕。

潘季馴「收緊河道」的同時,沒有忽略蓄洪區的作用。1579年,潘季馴修建了橫跨淮河的高家堰,將淮河和另外兩條河流的清水蓄積在洪澤湖中,不斷加高洪澤湖東岸的高家堰,可確保洪澤湖水位高於黃河,只好祭祀祈禱。神靈附體在孩童身上,宣佈黃河恢復正常的時日。人們聽信預言而感安心,工程順利進行,在預期之日得以完工。潘季馴認為是皇帝的至德感應河神,而且下邳是三國時關羽死守的地方,因此他向皇帝請求賜予匾額並修建廟宇。1579年,淮安的治水工作陷入困境,潘季馴發誓不成功便不回去。當天夜裏,潘季馴夢見赤面美髯的關羽,獲告知工程一定會成功。他醒來後確信關羽將會助力;治水成功後,潘季馴與巡撫江一麟、鎮守總兵湯世隆等官員一同捐款修建關帝廟。1590年,潘季馴以關羽曾在治河過程中顯靈,奏請賜予關羽封號。

地位與評價
潘季馴受譽為中國歷史上最偉大的治水英雄。他的治河措施代表了當時河道治理的最高水平。他「束水攻沙」和「蓄清刷黃」的兩種措施,後來被清朝政府沿用,也成為20世紀治水的基本原則。清代靳輔沿用潘季馴的治河方案,繼承「束水攻沙」的思想;現代科學也印證了他的治河思想。現代中國政府充分肯定潘季馴的貢獻,但也強調他沒有從根本上解決黃河問題。伊懋可則批評潘季馴判斷有誤,有思慮不周之處,其治河工程增加了入海口的泥沙,降低了下游的坡度。

家族
曾祖父潘璿。祖父潘孝,州判官。父潘夔,監生。母閔氏。具慶下。兄潘伯驤、潘仲驂、潘叔駿。從兄潘可賢(貢士)。

子潘大復。

註釋
參考文献
參見
*潘公橋

延伸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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