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政府消防局

高雄市政府消防局(簡稱高雄市消防局高市消防局),為高雄市最高消防行政機關,隸屬於高雄市政府,負責高雄市內消防救災之事宜及市內所有消防行政、人事、教育及訓練等事務,下轄6個大隊。高雄市政府消防局並依《內政部消防署組織法》第1條規定,受內政部消防署指揮及監督。

歷史沿革

  • 1994年,行政院研議警察、消防分立政策,決定讓消防從警察機關獨立,籌設中央及地方消防組織改制等相關事宜。
  • 1995年,高雄市議會第四屆第二次臨時大會第七次會議通過「高雄市政府消防局組織規程」。
  • 1996年3月9日,高雄市政府警察局消防警察大隊升格改制為高雄市政府消防局,局本部位於高雄市新興區中正三路25號7、8樓(高雄市財稅行政大樓),內設四科、四室、一中心,外設二個大隊、六個中隊及十七個分隊。
  • 1996年10月6日,高雄縣政府消防局成立,局本部位於高雄縣鳳山市鳳頂路360號(高雄市政府消防局第三救災救護大隊隊部現址),內設四課、四室、一中心,外設三個大隊及三十個分隊。
  • 2010年12月25日,高雄縣市合併,縣市消防局合併為高雄市政府消防局。
  • 2012年11月19日,高雄市政府消防局本部遷移至前鎮區凱旋四路119號現址,與中央災害應變中心南部備援中心合署辦公。

*2025年1月10日,高雄市政府消防局正式成立特種搜救大隊。

組織架構
局內單位

  • 秘書室
  • 人事室
  • 會計室
  • 政風室
  • 督察室
  • 教育訓練中心
  • 救災救護指揮中心
  • 火災調查科
  • 火災預防科
  • 災害管理科
  • 災害搶救科
  • 緊急救護科
  • 民力運用科
  • 危險物品管理科

直屬特搜/大隊/中隊/分隊/小隊
共有1個特種搜救大隊,2個特種搜救分隊,6個救災救護大隊,15個救災救護中隊,52個救災救護分隊,2個救災救護小隊。

歷任局長
高雄縣政府消防局局長

  • 葉吉堂(1996年10月6日就職,原任內政部消防署災害調查組組長)
  • 吳慶川(原任屏東縣消防局副局長)
  • 陳弘明(原任高雄市政府消防局主任秘書)
  • 顏高山(原任臺南市消防局副局長)
  • 黃志榮(原任臺南縣消防局副局長)

高雄市政府消防局局長(縣市合併前)

  • 汪修烈(1996年3月9日就職,原任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副局長)
  • 陳坤章(1999年2月2日就職,原任高雄市政府市場管理處處長)
  • 蕭季慧(2002年12月25日就職,原任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副局長)
  • 吳昇源(2005年8月2日就職,原任內政部消防署火災調查組組長)
  • 陳虹龍(2007年2月15日就職,原任高雄市政府消防局南區救災救護大隊大隊長)

高雄市政府消防局局長(縣市合併後)
資料來源:高雄市政府消防局全球資訊網

參見

  • 內政部消防署
  • 臺南市政府消防局

參考資料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D0120001 消防法] .全國法規資料庫.民國 108 年 11 月 13 日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D0120002 消防法施行細則] .全國法規資料庫.民國 108 年 09 月 30 日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D0120014 災害防救法] .全國法規資料庫.民國 108 年 05 月 22 日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D0120021 災害防救法施行細則] .全國法規資料庫.民國 107 年 04 月 19 日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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