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法唐(),山东肥城县人。中国人民解放军开国大校。1988年授予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将。原中共西藏自治区党委第一书记。
生平
毕业于山东省立第三初级中学,后入学山东高级职业学校。抗日战争爆发后弃学,1938年5月参加山东西区人民抗敌自卫团,1938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后改编八路军山东纵队第六支队,担任营总支书记。1945年,任独立团政治处主任。
第二次国共内战期间,担任晋冀鲁豫野战军第1纵队第20旅第58团政治处主任、59团政委。1948年1月10日,包信集战斗失利。。
1949年2月部队改编为第18军第52师时,任师副政委。随部队参与了昌都战役。解放军入主西藏后,担任中共西藏江孜分工委书记兼江孜军分区政委。参与平定1959年藏区骚乱。1962年被调到西藏军区前进指挥部(“藏字四一九部队”)任政委,参加中印边境战争。1963年,任西藏军区政治部主任。1971年,任福州军区政治部副主任、主任。1975年,任济南军区政治部主任。1978年,任济南军区副政委。1980年3月,任中共西藏自治区党委代理第一书记、12月任第一书记,同时兼任成都军区副政委西藏军区第一政委,并兼任西藏自治区政协主席,平定当地局势。
1985年7月,任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炮兵副政委。1988年被授予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将衔。
1998年10月离休。先后担任第五、六、七、八届全国人大代表,第七、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中共第十二、十三届全国代表大会代表,第十二届中央委员会委员。曾获二级独立自由勋章、二级解放勋章。
著作
《从泰山到珠峰——阴法唐回忆录》,中国藏学出版社,2021年10月版。
家人
*妻子李国柱:1932年秋生于重庆歌乐山镇,因家贫入当地为抗战难童办的免费的‘振济幼儿园’、‘振济小学’。1949年夏初中毕业考入重庆市的國立女子師範學院附属中学师范部。1949年底重庆解放后报考进入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十二军军政学校。1952年5月5日结婚。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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