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公署,全称为“行政督查专员公署”。简称行署,是中华民国大陆时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时期,省级政府派出机关的名称。是国民政府设置的行政督察区的行政督察机构,類似清代、北洋政府的道署。在现行中华民国法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重建保安一区司令部。该行署有晋绥军军官教导团、金宪章新编第2师、保安队(副司令武世权)。不久,阎锡山又派来精建会、公道团、谍报组等。晋西事变发生后,1940年初新二师奉阎锡山之命调往晋西南与第二战区主力会合,行进到晋中榆社地区越过正太路时,被日军击溃。“金看到依靠阎锡山没有前途,即率残部跑到河北省投入国军朱怀冰部,1940年又经垣曲过河到河南,投归卫立煌部。”。1940年初楊澄源带保安队一部通过同蒲铁路,沿汾河右岸,损失全部装备,逃回乡宁的关王庙的二战区工兵司令部。不久阎锡山下令撤销工兵司令部。楊澄源长期闲居关王庙。
- 山西省政府第2游击区行署:第7集團軍總司令赵承绶兼任行署主任,驻兴县。
- 山西省政府第3游击区行署:第8集團軍总司令孫楚兼任行署主任。设在阳城县岩山,负责晋东南。1940年秋孙楚因山西省钞流通与第一战区司令长官卫立煌发生冲突,楚溪春奉派接任第3行署主任一职。
- 山西省政府第4游击区行署:第6集團軍總司令陳長捷兼任行署主任。驻吉县桑城
- 晋南行署:1947.11.27~1949
- 大同行署:1947.04.07~1949
- 新蔡行署:1944.12.07~1945(?)
- 豫东行署:1948.12.28~1949.06.24
- 豫南行署:1948.12.28~1949(?)
- 豫北办事处:1948.12.28~1949(?)
- 汎北行署:朱振榮少將兼主任
- 察北行署:1945.08.24~1949
- 辽西行署:1948.06~1948.11
- 川西行署:1949年12月成立,主任冷寅東投共
- 冀南行署:原為省冀南辦事處。主任邵鴻基。
- 陕北行署,胡宗南部攻占延安后,1947年5月陕西省政府主席祝绍周为“准备恢复省政府被共产党多年分割的建制”,配合胡宗南重点进犯延安,向国民政府呈请恢复陕北行政建制,经内政、财政、国防3部会同审查结果,决定成立陕北行署。1947年8月7日,行政院正式通过了建立陕北行署组织的决议。1947年9月2日,陕西省政府会议通过了陕北行署的行政区划:除辖原第一、第二两行政督察专员公署外,增设第十一行政区,专署设绥德县,辖绥德、清涧、延川、米脂、吴堡、安定等6县。省政府委员顾希平为行署主任。1947年9月17日,陕西省政府委员会议通过《陕西省政府陕北行署组织规程》,明确规定陕北行署隶属于陕西省政府,并受西安绥靖公署主任的指挥监督。行署设在延安,以榆林、延安、绥德3个专署所辖陕北19县为其管辖区。胡宗南部军事失败后,陕北行署于1948年4月20日撤回西安。
*绥西行署:1949年1月18日,解放军绥蒙军区部队从旗下营对绥远省国统区发起进攻,董其武一面指挥国军抵抗,一面令绥远省党部主任委员兼绥远省建设厅长潘秀仁、财政厅长张遐民率省政府行政人员撤退到陕坝成立绥西行政公署,潘秀仁任主任。存在至1949年9月绥远和平解放。
可见:行署是中华民国战时体制下的省级政权机关,可以下辖若干行政督察专员公署(简称专署)。专署辖若干县。
这一套行政体制也被中国共产党的地方政权建设所沿袭。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共产党设置的行署可分为以下四类:
省级解放区的最高行政机关的行署,例如:晋绥解放区最高行政机关叫晋绥边区行政公署。行署的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边区参议会选举产生,并对边区参议会负责。其它解放区陕甘宁边区、晋冀鲁豫边区称边区政府;晋察冀边区称边区行政委员会;山东解放区称山东省战时行政委员会(后改称山东省政府)。
省级边区与专署之间的行署
作为政权机关的行署,有同级参议会,行署的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同级参议会选举产生,并对同级参议会负责。例如1945年前后改设的山东省的一些行署,职责是:“在不抵触省法令范围内,带有地方性的应兴革事宜,得依照本行政区临时参议会之决议发挥其独立自主的精神,但重大行政设施须呈请省行政委员会核示”。
作为边区政府代表机关的行署。行署代表边区领导所辖区域内的行政工作。行署正副主任由边区政府任命,行署工作部门的设置一般与边区政府相同。一般称为政治主任公署或行政主任公署。
专署级的行署。如:山东省战时行政委员会直属的滨海专署(1943年4月滨海升格为省与专区之间的行政区,但仍沿用滨海专区的名称)下设三个行署,把行署与专署的位置给颠倒了。1945年4月才改正过来,把滨海专署改为滨海行署,下面的行署改为专署。
专署以下的行署。如山东解放区的胶东行政联合办事处(后改为胶东行署)的东海、西海、中海专区下设多个县级行署。1945年8月22日胶东行署发布命令,将县级行署一律改称县政府。
*冀中政治公署,1938年3月1日成立。是最早的行署。下辖第一至第五行政督察专员公署。
*冀南行政主任公署:1938年8月14日在南宫县大屯乡孙家李村成立。主任杨秀峰,副主任宋任穷(兼冀南区委书记)。下辖5个专署,计51个县。
*冀热边区行政公署(简称冀热边行署),1943年7月18日成立。下设5个专署。 1945年1月改称冀热辽行政公署,张明远任行署主任。
*冀鲁豫边区行政主任公署:1941年1月成立,晁哲甫为主任,崔田民、贾心斋为副主任。1941年7月,冀鲁豫区与鲁西区合并,成立新的冀鲁豫边区行政主任公署,行署主任晁哲甫。
*鲁西行政主任公署:1940年4月15日在东平县戴庙成立,肖华为主任,段君毅为副主任。下设泰西专署、运东专署、运西专署、鲁西北专署。
*热河行政公署:1945年9月20日成立。李子光、杨雨民分别担任行政公署正副主任。1945年10月14日,热河省政府在承德宣告成立,李子光为主席,杨雨民为副主席。
*热辽行政公署:1946年6月13日,冀热辽中央分局将热河省一分为二,在赤峰成立热辽区党委、行署和军区,辖热东、热中、热辽三专署,杨雨民任行署主任。1946年10月17日热辽行署合并于热河省政府,热河省政府自即日起在林西开始办公,领导全热河各级政府工作。
*冀热察行政公署:由于1946年10月12日傅作义部队闪击夺取了张家口,中共控制的察哈尔省被平绥铁路分割为察北、察南两块。1946年10月23日,中共中央决定针在察北平北等地设立冀热察区党委、冀热察军区、冀热察行政公署,受冀热辽分局领导。行署主任杨春甫,行署副主任张孟旭,民政厅长权哲民,尚子锦、赵鹏飞为实业厅正、副厅长,财政厅长贾廷三。驻地怀柔县沙峪村。
*辽吉行政公署,朱其文任行政公署主任。
*吉江行政公署
*三江行政公署,1945年10月25日在佳木斯成立,专员孙靖宇。1945年11月21日撤销三江行政公署,改为合江省政府,主席李延禄。
*通化行政公署:1946年3月13日通化专署改为通化行政公署,直接领导通化、临江、长白、辑安、柳河、浑江、金川、抚松等8个县。1946年5月5日,东北局作出《关于成立辽宁省分委与干部配备的决定》通化行政公署改建为通化专署,隶属于辽宁分省,辖通化县、临江、长白、靖宇、抚松、辑安、柳河、辉南等县与通化市。
*嫩南行政公署
- 辽南行政公署
- 鄂豫边区行政公署:新四军第五师
- 苏浙行政公署
- 浙东行政公署,1945年1月成立,连柏生任主任。
- 苏南行政公署:1943年3月成立,江渭清兼主任,邓仲铭任副主任。
- 苏中行政公署:1941年3月,苏北临时行政委员会改为苏中行政委员会,并设苏北行政公署为办事机构,管文蔚任行政委员会主任兼行政公署主任,下辖3个行政区专员公署和1个特区行政公署。至1945年7月,根据地辖18个县级政权,面积达2.3万平方公里,人口约825万。
- 苏北行政公署:1941年9月成立盐阜行政公署,1942年3月成立淮海行政公署。1944年10月淮海、盐阜两行政公署合并,成立苏北行政公署,李一氓任主任。至1945年夏季,根据地东起黄海,西至运河,南迄盐城、淮安一线,北达陇海铁路。辖20个县级政权,面积为2.3万平方公里,人口360余万。
- 淮北苏皖边区行政公署:1941年8月成立,刘瑞龙任行政公署主任。至1945年8月,辖3个专员公署,25个县级政权,面积达4万余平方公里,人口600余万。
- 淮南苏皖边区行政公署:1943年2月成立,方毅任主任,汪道涵任副主任。1945年8月,根据地辖18个县级政权,面积达4万余平方公里,人口330余万。
- 皖中行政公署:1942年6月,皖中行政公署成立,吕惠生任主任,唐晓光(后张恺帆)任副主任。1943年3月,改称皖江行政公署。
- 豫皖苏行政公署:1947年11月20日,豫皖苏行政委员会改称豫皖苏行政公署。下辖8各专署。1948年8月,豫皖苏行署改称中原行政委员会豫皖苏分会。
- 江淮行政公署:1948年5月29日成立,辖五个专署。
- 皖西行政公署:1947年11月15日成立,辖三个专署。
- 鲁西行政公署
- 绥察行政公署
- 晋绥边区行政公署/晋绥行政公署
- 晋西北行政公署:1940年1月5日在兴县蔡家崖成立。续范亭任行署主任。(后改为晋绥边区行政公署)
- 吕梁行署
- 雁门行署
- 绥蒙行署
- 陕北行政公署
- 陕南行政公署
- 晋南行政公署
- 清河行政公署
- 鲁中行政公署
- 鲁南行政公署
- 滨海行政公署
*鲁中南行政公署:1948年9月,鲁中行署、鲁南行署和滨海专署合并成立鲁中南行政公署。1949年7月25日,鲁中南行政区第一、二、四、五、六、七专区更名为泰山专区、沂蒙专区、尼山专区、台枣专区、滨海专区、泰西专区。1950年5月,撤销鲁中南行政公署。
*渤海行政公署:1944年1月渤海、清河二行政区抗日政府合并为渤海行政公署。1950年5月撤销。
*胶东行政公署:1938年2月设置。1950年5月撤销。
*皖北人民行政公署,1949年4月15日至1952年设立,范围为安徽省长江以北的地区。
*皖南人民行政公署,1949年5月7日至1952年8月7日设立,辖4个专员公署、1个行署辖市、22个县、4个县级市。
*苏北人民行政公署:1949年至1952年设立,辖扬州、泰州、南通、盐城、淮安5个专区。
*苏南人民行政公署:1949年至1952年设立,辖镇江、常州、苏州、松江4个专区和无锡市。
*赣东北人民行政公署:1949年4月29日至9月设立,设上饶、贵溪、鄱阳、浮梁4个专区。
*赣西南人民行政公署:1949年至1951年8月9日设立,设吉安、赣州、瑞金3个专区。
*湘西人民行政公署:1949年至1952年9月2日设立,其下划分为会同专区、沅陵专区、永顺专区。
*南疆人民行政公署:1954年至1956年6月设立,辖喀什专区、和田专区、阿克苏专区、莎车专区、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
*海南人民行政公署:1951年4月22日至1984年10月1日设立(其中1968年4月5日至1980年1月1日称革命委员会)。
*滇南人民行政公署
*滇西人民行政专员公署:1949年12月25日成立,专员何以中,副专员陈有栋。1950年1月迁往楚雄。下辖16个县,有14个县先后建立了县人民政府。同时,为加强对蒙化、景东、云县、顺宁(凤庆)、缅宁(临沧)5个县的领导,在蒙化成立了滇西人民行政专员公署蒙化区办事处。
*滇西北人民行政专员公署
*川北行政公署
*川南行政公署
*川东行政公署
*川西行政公署
1947年,苏占旅大的设置的关东行政公署,由驻旅大苏军控制,中国共产党参与。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专区行署
1950年代,废除“行政区”,保留“专区”。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人民代表大会与地方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专区)行政公署为省级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专区的行政机构称为“专区行政专员公署”(简称专区行署、专署)。专区行政专员公署最高行政长官被称为“专区行署专员”,简称“专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地区行署
1960年代末,各专区纷纷成立“地区革命委员会”作为地方政权机关。从此,“专区”这一通名废除,改称“地区”;专署被地区革命委员会代替。
1975年中国宪法“第二十二条 地方各级革命委员会是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同 时又是地方各级人民政府。”。1978年中国宪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省、直辖市、县、市、市辖区、人民公社、镇设立人民代表大会和革命委员会。”第三款规定:“省革命委员会可以按地区设立行政公署,作为自己的派出机构。”。其定义沿用至今。
为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中“地区”和“盟”的行政管理机构称谓。
*“地区”的行政机构被称为“地区行政公署”(简称地区行署)。其最高行政长官被称为“地区行署专员”,简称“行署专员”。
*“盟”的行政机构被称为“盟行政公署”(简称盟行署)。其最高行政长官被称为“盟长”。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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