樟腦戰爭

樟腦戰爭(;1868年11月20日-1868年12月1日,清朝同治七年)是清朝中国和英國之間因為樟腦問題而引發的戰爭,戰爭導火線是雙方談判破裂而引來英國派兵攻陷安平,戰爭結果是雙方簽訂《樟腦條約》,清朝除了必須賠償費用外,還要必須放棄樟腦專賣。此一戰爭又被稱為樟腦糾紛Contest of Camphor)。

背景
英國商人壟斷
樟腦自荷治時期以來,就有部分出口。1860年,台灣開港通商後,因為19世紀世界對樟腦的需求大增,且台灣樟腦生產量幾乎占全世界的一半以上,使得台灣樟腦的貿易出口量逐年大幅成長,出口年約二十萬,不過當時樟腦的進出口被英國商人所掌控著,且當時的英國商人在華簽訂的各項條約中所獲得的特權(如天津條約),使得英國商人在貿易上占有極大的優勢,當地華商難以與之競爭。

清廷將樟腦改為官辦
台灣樟腦進出口主要由英國洋行怡和、甸德洋行所控制,引起華商不滿,紛紛向清廷上書請願,要求限制英國商人,而清廷官員陳懋烈上奏說明英國商人的壟斷行為,實質是在掠奪中國經濟,清朝官員亦欲介入利益,所以在1863年設局將樟腦改為官辦。

1866年,一位英國駐臺領事(應非哲美遜)要求恢復樟腦自由買賣,且對有所損失權益之英商予以賠償。台灣道道尹吳大廷拒絕,英國公使向清廷總理衙門提出抗議,亦遭拒絕。李仙得並向福建官員交涉,指出樟腦專賣違反天津條約。

1868年9月,英國總領事以保護英商為由,正式向英國政府請求派兵到台灣保護英商。梁元桂得知後,馬上告知了閩浙總督英桂。英桂派興泉永道道尹曾憲德赴臺與英方進行談判。同年10月29日,曾憲德到台灣進行談判。談判過程中,英方態度十分強硬,曾憲德不斷退讓。11月16日,曾憲德與齊普遜談判。英方仍然大肆要求,最後曾憲德拒絕了英方的要求。

戰爭爆發
英國在談判中未達到目的,於是決定用武力壓迫清廷屈服。1868年10月,駐香港英國司令凱波爾(Sir.Halley Keppel)在接獲英國總領事的要求後,命令海軍中校戈爾登(Lieutenant Gurdon)率領阿爾及利 (Algrine)及布斯達(Bustard)二艦開往打狗,談判破裂後11月20日轉安平港。11月25日,兩艘英艦向安平開砲,並打算攻佔安平,清廷水師協署副將江國珍駐守於安平,梁元桂和台灣總兵劉明燈聞訊立即派兵前往安平支援。英軍趁夜襲擊清軍。清軍潰敗,江國珍畏罪仰葯自盡,情勢大亂。不久,安平陷落。佔領安平後,英軍揚言如果清廷不再重新談判,將會攻下整個台灣。曾憲德被迫再度重啟談判,11月29日簽訂《樟腦條約》。在安平鎮內受到英軍的入侵,安平紳士黃景祺出面協調,英軍要求四萬銀元做為保證金,台南仕紳湊足四萬元給英軍,英軍承諾不砲轟府城,並撤出安平。

結果
閩浙總督曾派曾憲德渡台,與英領事.齊普遜會同協議,並獲得北京英公使雅祿國爵士(Sir.Rutherford Alcook)同意,訂立協約《樟腦條約》:
#廢除樟腦官辦,訂立外商採運章程。
#鹿港同知及鳳山知縣開革。
#賠償外人一切損害共一萬七千餘元,
#承認外人傳教自由。

此約乃在同年十二月底簽訂,滿清在外人的干預下放棄了樟腦的官辦。 台灣道.梁元桂以下諸官員鳳山知縣、鹿港同知均以失責,付於革職處分。英領事.齊普遜亦因擅自動武而被英政府召回受懲戒處分。這次的糾紛被外人稱為「樟腦戰爭」或「樟腦糾紛」,《樟腦條約》簽訂後,台灣的樟腦進出口徹底落入英國手中。

參看
*白麒麟
*第一次鴉片戰爭
*第二次鴉片戰爭
*1868年臺灣北部發生中英「艋舺事件」
*臺灣與英國關係史
*安平砲擊事件

参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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