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珍(),字玉卿,初號朴庵,又號莪峰、两峰,晚號碧峰,直隸徽州府婺源縣(今江西婺源縣)人,明朝政治人物。官至兵部左侍郎。
生平
弘治十一年(1498年)戊午科應天鄉試舉人,弘治十五年(1502年)登進士,授浙江諸暨縣知縣,后任大理寺左評事、左寺副、署大理寺左寺正。正德六年(1511年)任山東按察司僉事、福建按察司副使。嘉靖二年(1523年)任山東按察使、巡撫遼東。嘉靖十一年(1542年)任南京都察院右副都御史、提督操江。嘉靖十二年(1543年)任南京兵部右侍郎,改兵部左侍郎。因反對征討安南,而免職歸鄉。嘉靖二十七年(1548年)卒,享年七十二,贈都察院右都御史。
著作
著有《愚衷録》、《省愆録》、《两峯存稿》、《年紀》。
家族
曾祖父潘琥;祖父潘思文;父潘坦,號閑庵;母張氏。
参考文献
*张文宪《兵部左侍郎潘公神道碑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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