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鳴鐘

李鳴鐘(),字曉東,河南省项城县(今项城市)官会镇蔡庄村人,中华民国军事人物。

生平
1909年(宣統元年),他毕业於陸軍随营学堂。此后他在军队中逐渐升迁。1921年(民国10年),他在河南督軍馮玉祥手下任步兵旅長兼归德鎮守使(归德即現在的商丘市)。1922年(民国11年),他转任第11師第21旅旅長兼豫東鎮守使,参与了第一次直奉战争长辛店战斗。

1924年(民国13年),他转任第8混成旅旅長。1924年10月北京政变(首都革命)後,他升任国民軍第1軍第6師師長。

1925年(民国14年)1月,署理綏遠都統,都统府副官处长吉鸿昌。

民国十五年(1926年)一月,李鸣钟被调到天津前线指挥战事,绥远都统一职由蒋鸿遇代理。1926年(民国15年),他任甘肃軍務督办,未赴任(劉郁芬代理)。此後,他任京師警備代理总司令兼警備总監。

1927年(民国16年),他任国民政府軍事委員会委員。1928年(民国17年),他任鄭州市長兼国民革命軍第2集团軍总指揮。後来,他任西北政治工作委員会委員長。同年9月,他改任河南省政府委員、国軍編遣委員会委員兼遣置部主任。此後,他逐渐脱离馮玉祥。1930年(民国19年),他任鄂豫边区綏靖督办。1931年(民国20年),他任第22路总指揮兼第30師師長。

此後,他调任軍事参議院参議。1937年(民国26年)5月,他被免去河南省政府委員。1948年(民国37年)2月,他任監察院監察委員。

1949年(民国38年)6月,李鳴鐘在上海病逝。享年64岁。

注释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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