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工业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工业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历史存在的一个部门,隶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核能工业发展。

历史
1956年11月16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51次会议决定设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机械工业部,主管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核工業發展建设和核武器制造,参加了“两弹一星”工程。宋任穷被任命为部长,钱三强被任命为副部长。1957年10月15日《中苏国防新技术协定》签订,开始了尖端国防。1958年2月11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关于调整国务院所属组织机构的决定》,决定第三机械工业部改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机械工业部。到1963年,部机关设25个司局级单位。1982年5月4日, 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3次会议决定,原二机部被改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工业部。1988年4月,核工业部被撤销,其行政职能被并入新建的能源部,同时组建了中国核工业总公司,承担核军工、核电、核燃料、核应用技术等领域的科研开发、建设和生产经营,以及对外经济合作和进出口业务。

历任部领导
第三机械工业部(1956年11月—1958年2月)
*部长宋任窮
*副部长
**刘杰
**刘伟
**袁成隆
**雷荣天
**钱三强
第二机械工业部(1958年—1982年)
#宋任窮
#刘杰(1960.9.30—文革初期)
#吕世英(1967.5—1968 军管会主任)
#袁学凯(1968—1970.6 军管会主任) (70.06—73.05 革委会主任)
#刘西尧(1975.1—1977.1)
#刘伟(1977.1—1982.5)

核工业部(1982年—1988年)
#张忱(女)(1982.5—1983.6)
#蒋心雄 (1983.6—1988.4)
机构设置
内设机构
*办公厅
*监察室
*一局:计划
*二局:燃料
*三局: 地质局。原地质部三局。雷荣天副部长负责。辖6个地区管理局,51个大队,分布24个省,6万多人
*四局: 基建局。为了搞好苏联援助的研究性反应堆和回旋加速器的建设工作,1955年7月1日,国务院决定设立国家建设委员会建筑技术局,刘伟任局长,负责建设包括上述一堆一器在内的新的核科研基地。
*五局: 科技局 邓照明(副局长、局长)
*六局:供应
*七局: 财务局,后为同位素应用局,同时是国家科委八局
*八局:人事
*九局: 1958年1月成立。李觉为局长、副局长吴际霖和郭英会。领导九所与221厂。1964年,九局、九所、221厂合并为九院。1968年1月1日起归属国防科委领导。1973年7月26日回归二机部建制。1974年1月复设九局。1996年,经中央编办批复,中国核工业总公司该局改为二二一厂离退休人员管理局。
*十局: 设备局
*十一局: 情报所
*十二局: 矿冶局 1958年12月冶金工业部第三司划归二机部。
*十三局: 设计院 1958年9月建筑工程部北京第三工业建筑设计院划归二机部改名
*十四局: 最初为404厂,1963年后为堆工局。
*十五局: 兰州铀浓缩厂
*保卫局

部属高校
*中南工学院(今南华大学)
*华东地质学院(今东华理工大学)
*苏州医学院(今苏州大学医学部)
*华北第三工业学校 (今内蒙古工业大学)
*南京工业学校 (今南京工程学院)

参考文献
参见

  • 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工业
  • 国家原子能机构

1988年中國廢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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