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nfobox PRCG
|机构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工业部
|标志1 =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徽.svg
|标志1说明 = 1993年规定:印章直径5厘米,中央刊国徽,由国务院制发。
|上级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机构类型 = 国务院组成部门
|行政级别 = 正部级
|场所1 = 原办公楼
|地址1 = 北京市海淀区万寿路27号
|邮编1 = 100086
|沿革链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机构时间线
|被接替者 = 第四机械工业部
国家广播电视工业总局
国家电子计算机工业总局
|时期1 =1982-1988
|机构1 =电子工业部
|时期2 =1988-1993
|机构2 =机械电子工业部
|时期3 =1993-1998
|机构3 =电子工业部
|接替者 =信-{}-息产业部
|image1 = MIIT Wanshoulu Office (20210512174810).jpg
|caption1 = 原电子工业部大院现为工信部万寿路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工业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原有的组成部门,是负责统筹规划电子工业行业的部级单位。1982年设立,1988年与原机械工业部合并;1993年恢复;1998年最终撤销。
历史沿革
第一次建立
1982年5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决定将第四机械工业部、国家广播电视工业总局、国家电子计算机工业总局合并,组建“电子工业部”;原四机部副部长张挺出任首任部长。
1982年9月,国务院批准电子工业部机关设:办公厅、计划司、财务会 计司、劳动工资司、科学技术司、干部司、外事司、基本建设司、生产司、质量司、工业企业管理司、行政管理司、教育局、老干部局、雷达工业管理局、通讯广播电视工业管理局、计算机工业管理局、元器件工业管理局。1983年—1986年,先后经国务院批准,撤销行政管理司,设立军工办公室和将外事司改称国际合作司。
1988年4月,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决议,将电子工业部与机械工业部合并,成立机械电子工业部;国务委员邹家华兼任机电部部长。
第二次建立
1993年3月,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决定分拆机械电子工业部,恢复电子工业部设置;原机电部副部长胡启立出任部长。1993年6月8日,新成立的电子工业部在京宣告成立。副总理邹家华、国务委员李铁映出席成立大会。其职能包括研发战略、制定政策法规、行业统筹规划、加强军工管理、培养建立市场、实施宏观调控、加速科技进步、推广信息服务、扶植企业集团。新的电子工业部只设立10个职能司局(办公厅、综合规划司、经济运行与体制改革司、科技与质量监督司、军工司、通信与系统装备司、计算机与信息化推进司、基础产品重大工程司、经济调整与国有资产监督司、国际合作司、人事教育司),比原电子工业部职能减少一半。胡启立担任部长,刘剑锋、吕新奎、张今强、张文义、曲维枝担任副部长。
1998年3月,根据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电子工业部再次被撤銷;其原有职能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执行。
历任部长
历任部长有:
张挺(1982年5月-1983年6月)
江泽民(1983年6月-1985年6月)
李铁映(1985年6月-1988年4月)
胡启立(1993年3月-1998年3月)
参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电子工业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
参考文献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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