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克復

王克復(),字师仁。福建福州府福清县人。軍籍。明朝南京吏部右侍郎、同進士出身。

生平
正統十二年(1447年)王克復舉丁卯科福建鄉試第三十九名。天順元年(1457年),登進士,二年五月授刑部主事,歷员外郎、郎中。王克復在刑曹十五年,明习法律。深得尚書陆瑜其中。凡有疑罪,必以属克复。廣西總兵官泰寧侯陳涇奏兩廣撫臣吳禎不法,經陸瑜推薦,天順八年(1464年)十二月,朝廷派遣克復前往按察。河南人誣陷布政使章绘等,陸瑜又推薦克復調查。其兩次奉命審理大狱,归报,均能称旨,由此聲名鵲起,成化六年(1470年)六月升江西布政使司右参政,十年五月進左參政,八月升湖广按察使,十三年九月升江西右布政使,十七年正月升本司左布政使。吏民闻名久,相戒不敢欺。江西风俗健讼,牒日山积,克復判决,庭无留者。时谓“王一火”,又谓“王隔壁”。克復虽然善於折狱,卻持法公平,從无滥及。其以左方伯入觐,中贵人尚铭怙势黩货,克復独正辞不与接,名聲因此益彰。

成化二十一年(1485年)九月,以成化二十年兑运军粮延期,为漕运总兵官所劾,下巡按御史逮治,憲宗下旨释放。二十二年九月升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撫蘇松等处,清戎使者文深,多所遣发,克复察其诬,为脱尺籍,总揽纲维,称得大体。

弘治元年(1488年)七月,奉例考察,请黜不谨等官通判甯汝愚等二十二员。二年九月,南京监察御史徐禮等以天变言四事,因劾王克复老耄贪鄙,孝宗留任。三年四月升南京吏部右侍郎,寻被科道交章劾奏,七月乞致仕。弘治十三年六月卒,年七十八。

克復生平质厚温和,寡言笑,不以声气加人,而确然持正。晚归与谢瑀等结成「耆英会」,敦素尚齿,乡人以为美谈。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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