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

交通运输部海事局,涉外时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简称中国海事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正司局级直属机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海事主管部门。

1998年10月,中国海事局由中国港务监督局和中国船舶检验局合并组建。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实行垂直管理体制。负责行使国家水上安全监督和防止船舶污染、船舶及海上设施检验、航海保障管理和行政执法,船员行政管理、履行交通部安全生产等管理职能;也负责调查沉船事故。

沿革
职责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和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等有关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交通运输部海事局)承担下列职能:

机构设置
内设机构
根据有关规定,交通运输部海事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设置下列机构:

中国海事局管理的机构
(长江海事局由交通部长航局直属、交通部海事局管理;江苏海事局由长江海事局管理;深圳海事局由广东海事局管理;廈門海事局由福建海事局代管理。)

中国海事局管理的事业单位

  • 交通运输部北海航海保障中心(副厅级)
  • 交通运输部东海航海保障中心(副厅级)
  • 交通运输部南海航海保障中心(副厅级)

历任领导
; 局长

  • 徐祖远 (2008年3月-2013年8月,交通运输部副部长兼)
  • 陈爱平 (2013年8月-2016年4月,兼中国海上搜救中心常务副主任)
  • 许如清 (2016年4月-2019年1月,兼中国海上搜救中心常务副主任)
  • 曹德胜 (2019年1月-2022年2月,兼中国海上搜救中心常务副主任)
  • 李国平 (2022年2月-2023年5月,交通运输部安全总监兼,兼中国海上搜救中心常务副主任、交通运输部应急办公室主任)
  • 付绪银 (2023年5月-2026年1月,交通运输部副部长兼,兼中国海上搜救中心主任)
  • 徐伟 (2026年1月-)

业务
中国的水上交通管理,分为中央管理水域与地方管理水域。例如,黑龙江自内蒙古黑山头以下、松花江自大安港以下的干支流为中央管理水域,归属中国海事局直属的黑龙江海事局管理。而松花江在大安港以上水域归吉林省地方海事局管理。

全国2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不含黑龙江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均设有地方海事局。地方海事局一般为省、市、县三级分级管理体制,归属当地人民政府领导管理。上级海事局仅为业务指导关系。

执法船
海巡艦

海事衔
参考文献
外部链接

參見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 国家海洋局:中国海警
  • 地方海事局
  • 海巡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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