緊急救援中隊(Emergency Rescue Company,ER),隸屬於民眾安全服務隊特遣部隊,專責重型搶救工作,坍塌搜索及拯救、密閉空間及交通意外等重大事故中的救援任務。該隊能在九十分鐘內奉召出動。於香港發生災難如水浸、山泥傾瀉、颱風時,協助正規部隊疏散及拯救災民。隊員均善於使用各類拯救器材包括鋁梯、鍊鋸、船床、氣弧切割器、域嘉強力氣墊等。
歷史
緊急救援中隊成立於1982年,當時稱為緊急救援隊(Emergency Unit,EU),前身為搶救隊。隊員曾於2008年6月香港暴雨、2009年颱風巨爵襲港期間,均有奉召出動,協助疏散居民及清理山泥等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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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務
*搶救被困於瓦礫或山泥下的人士
*為樓宇倒塌或山泥傾瀉意外中傷者進行緊急救援
*災難地點運送傷者到指定地點接受進一步治療
*結構受損建築物,展開清拆行動或臨時鞏固工程
*清除道路上的障礙物
*提供水災救援
*颱風值勤
*撲滅山火任務
相關參見
*民眾安全服務隊
*山嶺搜救中隊
參考註釋
外部連結
[http://www.cas.gov.hk/index.html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民眾安全服務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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