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之勃(),原名劉之鳳,一作之渤,字安侯,號羽長,陝西凤翔县北乡刘家沟人,明朝末年政治人物,官至四川巡按御史。張獻忠破成都,劉之勃兵敗殉國。
生平
崇祯六年(1633年)癸酉科陕西鄉試舉人,崇祯七年(1634年)联捷甲戌科會試第一百九十四名,廷試三甲第一百四十六名進士,工部觀政,丁母憂歸,崇祯十年授行人司行人,十三年奉旨改名劉之勃(原名劉之鳳),十四年考选升四川道御史,巡视城墙工程,曾疏陈节财六议与东厂三弊,皆为崇祯帝所纳。十五年,出按四川。流賊张献忠將入蜀。秦良玉向刘之勃請兵,之勃同意其计策,但无兵可发,向蜀王朱至澍借錢,蜀王又不理會。崇禎十七年(1644年),張獻忠陷成都,之勃与巡撫龍文光、建昌兵備副使劉士斗等分陴拒守,初九日黎明,張獻忠命人用炸藥炸樓,北樓陷,賊人入城。蜀王至澍及妃、夫人以下皆遇害。张献忠生擒刘之勃,由於刘是陕西人,贼军劝他投降。刘之勃大骂,张献忠在八月十五日将其凌遲(墓誌載与内江王钉門柱左右,亂箭射之,皆骂不绝口,又二日方卒,時八月十五日申時。),劉之勃臨死前道:“寧多剮我一刀,而少殺一百姓。”卒年三十八。南明弘光帝授之為四川巡撫,可是劉之勃已死,《明史》有傳。
家族
曾祖劉景明;祖劉世芳;父劉寵。母王氏。元配馮氏,封孺人。二子文燦、文煌。
注釋
參考書目
- 張廷玉等,《明史》
- 錢海岳,《南明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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