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州市市旗,是中國江蘇省蘇州市的市旗,創始於1995年12月4日蘇州市人民政府頒佈政府令《蘇州市市旗方案》,然而,中共中央辦公廳及國務院辦公廳於1997年11月18日發表《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禁止自行製作和使用地方旗、徽的通知》,要求各級地方政府禁止自行製作和使用地方旗及地方徽,宁波、南京、广州等城市相繼廢除地方旗及地方徽。蘇州市政府並沒有廢除市旗,卻鮮少在公開場合使用,市旗亦不在市內流通,僅以市徽作蘇州代表。
設計
蘇州市市旗的形狀、顏色、以及市徽圖案,無論在旗幟正面或背面看時都是一樣,只是方向有所不同。旗幟正面為旗桿在左之一面,為旗桿在右之旗幟背面,均應對應製作。市旗和市徽的規格和使用方法,由1995年4月26日蘇州市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15次會議通過市徽樣式,以及同年12月4日生效的《蘇州市市旗方案》具體訂明。蘇州市政府同時制定了展示市旗和市徽時必須遵從的條件,以下作出相關簡述。
象徵意義
旗面背景為藍色,代表「和平、進步、發展」,而市旗中央則繪有市徽圖形。市徽直徑為市旗的三分之一,市徽中央是紅色水城門(可能為盤門),城門下有白色流水,外環呈白色,外環下部有蘇州的漢語拼音SUZHOU。圖形市徽象徵「日月同輝,天長地久」;兩個圓形組成的偏心圓展示蘇州勃勃生機,燦爛輝煌的明日;水城門則表示蘇州是歷史悠久的文化名城;城門下流水代表蘇州是江南水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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