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时珍墓

李时珍墓是湖北省黄冈市蕲春县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李时珍于明万历二十一年(1593年)逝世后,在其父母合葬墓东侧安葬。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将李时珍墓扩建为李时珍陵园,除墓冢外,还修建了石牌坊、莲花池、拱桥、李时珍塑像等建筑,并在陵园西侧修建了李时珍纪念馆

文物保护情况
1956年11月15日,作为“李时珍故居及其墓葬”的子项被湖北省人民委员会列为第一批湖北省文物保护单位;1982年2月23日,以“李时珍墓”的名义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列为第二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其作为文物的保护范围为:以墓为中心,向东60米,向西500米,向南60米,向北150米(围墙为界)。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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