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選舉始於20世纪初期清朝政府所推行的立憲運動。中國首次選舉可追溯至1907年(光绪33年)於直隶省天津县所舉辦的縣議事會議員選舉。該次選舉為實驗性選舉,為之後1909年(宣統元年)於全國舉行的選舉做準備。1911年(宣統3年)辛亥革命以後,中國的国体由君主制改為共和制。選舉制度在日後成立的中華民國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國家制度中,得以擴及更多政府机构。
大清帝國
的省份地圖]]
資政院第一次舉行開院禮時全體議員合影]]
1906年(光绪32年),清朝政府開始推行立憲運動,希望在中國建立君主立宪制。其中計畫在當時中國各級政府中設立由選舉產生民意代表組成的议会機關,包含中央設立「資政院」,各省設立「諮議局」,各府、州、縣設立「議事會」。在此同時,中國各地也開始推廣地方自治,民間自發成立的學會或公司等團體開始以選舉的方式選出其領袖。
1907年(光緒33年),中國第一次選舉在6月16日至28日(農曆5月6日至18日),於直隶省天津县舉行,選出該縣的縣議事會議員。該次選舉為實驗性選舉,為之後全國選舉做準備。
中國歷史上第一次全國性選舉在1909年(宣統元年)舉行。首先在二月至六月間,全國各省(包含漢地十八省與東三省,不含新疆省)舉行諮議局選舉,選出諮議局議員。隨後,各省諮議局議員以間接選舉的方式舉行资政院选举,選出98名資政院議員。
大清帝國由於其君主制之國體,在立憲運動中舉行的選舉僅及於议会機關。而在立憲運動下所成立的议会機關,僅具有為政府在政策上諮詢及建議的功能,並無立法、人事、預算等權力。
中華民國大陸時期
第一屆國會開院式全體議員合影]]
1912年(民國元年),中華民國成立,建立了中國歷史上第一個共和國。在共和體制下,選舉舉行的範圍較清朝更為廣泛。中国政府的組成也參考權力分立原則,包含具有完整立法、人事、預算等權力的國會,以及向國會負責的政府首脑或國家元首。
中華民國大陸時期之國會一般包含了由直接选举與間接選舉產生的議員;而國家元首(大總統或總統)則由國會以間接選舉的方式選出。在此時期舉行過的重要選舉如下。
國會議員選舉
國家元首選舉
現代選舉
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步出會場]]
1949年(民國38年)12月以後,中國國民黨領導的中華民國與中国共产党領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隔台灣海峽兩岸分治的格局形成。關於兩岸分治後的選舉制度,詳見各主條目。
- 中華人民共和國選舉 ——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來,在實際統治領土舉行的選舉。
- 臺灣選舉 —— 中華民國政府遷台以來,在實際統治領土舉行的選舉。
參見
- 中國政治史
- 中国民主制度
- 中國政府
- 中国政党史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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