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刷通用漢字字形表》是中國大陸於1965年出版的字表,共收6196字,統一規定當時印刷宋體字形標準,以簡化字為主(《簡化字總表》1964年發佈),附以對應之繁體字。
所謂的「新字形」即由此表而來,在這之前通用的字形則稱為「舊字形」;表中用字主要從簡從俗,如「-{盗(盜)}-」、「-{奥(奧)}-」等很多時會被誤為简化字(注意此「新舊字形」也和異體字屬兩個標準,而「新字形」也適用於印刷繁體字)。以下舉出幾個範例:
;「-{釆}-」(米上加撇,不是「-{采}-」)在新字形成為「-{米}-」
:例:-{奥(奧)、粤(粵)}-
;從「-{囚}-」改從「-{日}-」
:例:-{温(溫)、媪(媼)}-
;將折省寫為點
:例:-{虚(虛)、嘘(噓)}-
;「-{爫}-」在新字形成為「-{⺈}-」
:例:-{争(爭)、静(靜)、睁(睜)}-
;「-{奐}-」在新字形成為「-{奂}-」
:例:-{换(換)、焕(煥)}-
;其他
:例:{{lang|zh-cn|-{盗(盜)、羡(羨)、遥(遙)、黄(黃)、吕(呂)、禄(祿)、别(別)、没(沒)、内(內)、吴(吳)、卧(臥)、荆(荊)、户(戶)、兑(兌)、彦(彥)、产/産(產)、绝/絶(絕)、毁(毀)、秃(禿)、抛(拋)}-}}
官方說法其字形標準功能在1988年由新出之《現代漢語通用字表》代替;但2009年《通用規範漢字表》徵求意見稿仍根據此表字形原則對44個字作了修訂。
值得一提是表中特別註明十五個「繁體字」:-{藉乾摺夥徵覆馀隻準瞭锺鬱叠麽}-(注意-{「餘」「鍾」}-兩字的偏旁被简化,變成-{「馀」「锺」}-,此外「-{叠}-」「-{麽}-」也和現在台港澳慣用的「-{疊}-」「-{麼}-」不同)「作为人名地名及引用文言文的时候仍有需要」。
另見
*漢字改革
*漢字標準列表
注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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