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SO 216

ISO 216是國際標準化組織(ISO)所定義的紙張尺寸國際標準,為今日世界上大多數國家(除北美和拉丁美洲部分地区外)所使用。该标准定义了“A”、“B”和“C”系列的纸张尺寸,知名的A4紙張尺寸即由此標準所定義,这是世界上最常用的纸张尺寸。

歷史
這個標準最初是德国标准化学会(DIN)在1922年納入的DIN 476,雖然其中一些格式法國在同一時期也自行研發出來,不過之後就被遺忘了。

在ISO 216被廣泛採用之前,國際間有著許多不同的紙張格式。這些格式並不是一個連貫的系統,而且很多都不是用十進制的單位來定義的。

標準定義

  • ISO 216(1975年)定義了A系列和B系列紙張。
  • ISO 269(1985年)定義了主要使用於信封的C系列紙張。
  • ISO 217(1985年)定義了RA系列和SRA系列的未完成紙張。

ISO 216的格式遵循1:\sqrt{2}的比率;放在一起的兩張紙,寬高比相同,側邊也相同。這個特性簡化了很多事,例如:把兩張A4紙張縮小影印成一張A4紙張;把一張A4紙張放大影印到一張A3紙張;影印並放大A4紙張的一半到一張A4紙張等等,都會用盡紙張的空間,不多不少。

A系列
A系列紙張尺寸的長短比(寬高比)都是1:\sqrt{2},然後捨去到最接近的毫米值。A0定義成面積為一公尺;}-,寬高比為1:\sqrt{2}的紙張。接下來的A1、A2、A3……等紙張尺寸,其長邊為前一號紙張的寬邊,並在面積最接近但不超過標準值的情況下,盡可能的將寬邊取整為最大的毫米值。要注意的是,寬邊並不單純等於前一號紙張的長邊之半,或是當前紙張長邊除以\sqrt{2}。(例如A1按照四捨五入計算其寬邊應為595毫米,但如此一來面積將超過0.5平方公尺,故寧可縮小為594毫米)。最常用到的紙張尺寸是A4,它的大小是210乘以297毫米。依定義可推出An紙張寬度為2^{-\frac {1}{4}-\frac {n}{2}}米,長度為2^{\frac {1}{4}-\frac {n}{2}}米,面積為2^{-n}平方米。

B系列
B系列紙張尺寸是編號相同與編號前一號的A系列紙張的幾何平均。舉例來說,B1是A1和A0的幾何平均。依定義可推出Bn紙張寬度為2^{-\frac {n}{2}}米,長度為2^{\frac {1}{2}-\frac {n}{2}}米,面積為2^{\frac {1}{2}-n}平方米。

此外,日本另有一種B系列紙張尺寸(JIS),其面積為編號相同之A系列紙張的1.5倍,長度則為 ≈ 1.22倍。

C系列
ISO 269 信函封套(Correspondence envelopes)定義了C系列尺寸,標準化封套的大小,不過未有指明封法。2009年,國際標準化組織撤回ISO 269,但沒有提出替代標準。

C系列紙張尺寸是編號相同的A、B系列紙張的幾何平均。舉例來說,C2是B2和A2的幾何平均。一張A4大小的紙張可以剛好放進一個C4大小的信封;把A4紙張對摺成A5紙張,就可以剛好放進C5大小的信封,餘此類推。依定義可推出Cn紙張寬度為2^{-\frac {1}{8}-\frac {n}{2}}米,長度為2^{\frac {3}{8}-\frac {n}{2}}米,面積為2^{\frac {1}{4}-n}平方米。

A、B、C系列的比較
各國使用
這個標準最主要的障礙是美國和加拿大,它們仍然使用Letter(尺寸接近於A4)、Legal(尺寸接近於A3)、Executive紙張尺寸系統。而加拿大用的則是一種P系列紙張尺寸,不過它其實是美國用的紙張尺寸,然後取最接近的公制尺寸。

参见

  • 紙張尺寸
  • Letter (纸张尺寸)
  • F4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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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链接
*[http://www.cl.cam.ac.uk/~mgk25/iso-paper.html 國際紙張大小標準]

*[https://www.cl.cam.ac.uk/~mgk25/iso-paper.html Explanation of paper siz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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