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专区,中华人民共和国河北省已撤销的行政区,在今河北省东部。1949年置,专员公署驻衡水县(今衡水市桃城区)。辖衡水、冀县、枣强、武邑、深县、武强、故城、景县、阜城、清河、夏津、恩县、武城13县。
1952年,撤销衡水专区,详情如下:
#衡水、深县、武强、武邑、枣强、冀县6县划归石家庄专区;
#阜城、景县、故城3县划归沧县专区;
#清河县划归邢台专区;
#恩县、夏津、武城3县划归山东省德州专区。
1962年,恢复衡水专区,原属石家庄专区的衡水、冀县、深县、安平、武强、武邑、枣强、饶阳等8县及原属沧州专区的景县、故城、阜城3县划入衡水专区,专署驻衡水县,共辖11县。
1968年,撤销衡水专区,改置衡水地区。
衡水地区
衡水地区辖原衡水专区的衡水县、冀县、枣强县、武邑县、深县、武强县、饶阳县、安平县、故城县、景县、阜城县,共11县。
1982年1月30日,以衡水县的衡水镇设立衡水市(县级)。
1983年3月3日,撤销衡水县,并入衡水市。
1993年9月22日,撤销冀县,设立冀州市(县级)。
1994年7月4日,撤销深县,设立深州市(县级)。
1996年5月31日,撤销衡水地区,设立地级衡水市,原县级衡水市改设桃城区。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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