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专区,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徽省已撤销的专区,在今安徽省北部。
1956年由宿县、滁县2专区合置,专员公署驻蚌埠市。辖原宿县专区所属宿县、灵璧、泗县、五河、怀远、濉溪、砀山、萧县8县及原滁县专区所属滁县、来安、全椒、定远、凤阳、嘉山、炳辉、肥东8县。辖16县。
1958年,肥东县划归合肥市。
1959年,专区辖县调整如下:
#撤销濉溪县,并入濉溪市;
#撤销滁县、全椒2县,合并设立滁全县;
#撤销萧县、砀山2县,合并设立萧砀县;
#炳辉县复名天长县。
调整后,蚌埠专区辖12县。
1961年,撤销滁全县,恢复滁县、全椒2县;撤销萧砀县,恢复萧县、砀山2县。同年,撤销蚌埠专区,将宿县、萧县、灵璧、五河、砀山、泗县、怀远7县划归宿县专区;将滁县、来安、全椒、定远、嘉山、天长、凤阳7县划归滁县专区。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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