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巡撫,全称巡撫河南等處地方兼管河道提督軍務,为明朝、清朝设置的负责河南地区的巡撫職位。
沿革
- 宣德五年,建制,轄區包括河南布政司。
- 宣德六年,罷。
- 宣德十年正月,恢復,同年七月再次罷免。
- 正統十四年四月,恢復,轄區包括河南布政司全部,及北直隸的真定府、保定府、河間府、大名府等;以及襄陽府、黃州府與河南交界地。
- 景泰元年,因北直隸巡撫設立,真定府、保定府、河間府、大名府等改屬。同年,黃州府別屬湖廣巡撫。
- 天順元年,罷免。
- 天順六年,因水災恢復建制。
- 成化元年,分離荊襄撫治,襄陽府、南陽府別屬鄖陽巡撫。
- 成化二年,罷免。
- 成化八年,河南連年災傷人民疲敝,宜仍舊例遣官巡撫,恢復建制。又因荊襄撫治罷免,其轄區南陽府、襄陽府、荊州府、德安府歸屬。
- 成化十二年,因恢復鄖陽巡撫,荊州府、襄陽府、鄖陽府以及南陽府的南陽縣、汝州、唐縣、鄧州等別屬鄖陽巡撫。德安府別屬湖廣巡撫。
- 正德二年,罷免。
- 正德五年,恢復建制。
*嘉靖、隆慶年間,稱右副都御史巡撫河南。
- 萬曆三十年四月起由河南巡按御史代理巡撫。
- 萬曆三十三年九月復派專任巡撫。
- 崇禎十年,分出安慶巡撫,汝寧府的光州、光山縣、固始縣、羅山縣等別屬。
- 崇禎十五年,安慶巡撫撤銷,以上州縣歸屬河南巡撫。
- 崇禎十七年,二月河南大部為闖軍淪陷。
歷任巡撫
明朝(宣德~正德年間)
明朝(嘉靖~隆慶年間)
明朝(萬曆~崇禎年間)
順朝(永昌元年)~南明(弘光元年)
清朝(順治~康熙年間)
清朝(雍正~乾隆年間)
清朝(嘉慶~道光年間)
清朝(咸豐~宣統年間)
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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