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巡撫,為明朝後期設立的一個巡撫職位。
沿革
*明朝萬曆二十五年(1597年)九月,從保定巡撫中分立,專門事務海上防禦,最初並無陸地管轄。
*萬曆二十七年(1599年),罷制。
*天啟元年(1621年),恢復編制,轄保定巡撫的河間府、順天巡撫的順天府下武清縣、寶坻縣,永平府下的灤州、樂亭縣,以及沿海島嶼。
*崇禎四年(1631年),因設置山永巡撫,灤州、樂亭縣改屬山永巡撫。
- 清朝順治元年六月初三另设天津总督,骆养性担任,十月初十裁撤,復設天津巡撫。
*順治六年裁撤。
參考
*《明朝總督巡撫轄區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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