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方(),廣東人,清朝末年官員、律師。
生平
李方畢業于剑桥大学法律科。回国后曾在汉口做律师。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他獲得法政科进士。此后他曾被派到大理院任职,曾任大理院推事,1910年曾作为4人代表团之一到欧洲考察监狱。
他曾撰文回憶其獲得進士的過程:
参考文献
李方(),廣東人,清朝末年官員、律師。
生平
李方畢業于剑桥大学法律科。回国后曾在汉口做律师。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他獲得法政科进士。此后他曾被派到大理院任职,曾任大理院推事,1910年曾作为4人代表团之一到欧洲考察监狱。
他曾撰文回憶其獲得進士的過程: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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